根据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工作安排,目前已经发布了两批诚信典型企业,我盟上报情况不佳,望各旗县市持续开展诚信典型选树工作,为了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发挥诚信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的诚实守信环境。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PDF
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准备的材料:
1、企业名称及统一信用代码。
2、申报条件(概述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业绩亮点和企业诚信建设等内容)。
3、营业执照副本(要求pdf或png格式)
4、企业自评报告(不少于1500字,要求doc、docx、xls、pdf、png等格式)。
5、法定代表人信用报告(银行出具,要求doc、docx、xls、pdf、png等格式)。线上即可出具,点击马上开始,大概两到三个工作日。
6、企业的信用报告或资信证明(由人民银行或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线下办理)
7、信用信息核查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8、诚信承诺书(加盖公章)。
9、有效期内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要求doc、docx、xls、pdf、png等格式)
10、近两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doc、docx、xls、pdf、png等格式)
一、点击后方的报送入口进入诚信选树界面。(报送入口)
二、选择我要注册进行注册账号。
三、登录系统。
四、填写基本信息
五、查看进度
相关问题
无法登陆,账号已被注册,密码遗忘,请联系信用促进会。
报送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联系内蒙古用促进会或兴安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咨询。
联系人: 0471-6659368(内蒙古信用促进会)
0482-8269732 (兴安盟信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