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和《兴安盟教育局关于调整兴安盟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的申请》(兴教办字[2018]43号),我局对乌兰浩特市民族幼儿园2015年至2017年保育教育费成本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乌兰浩特市民族幼儿园成立于1979年6月,隶属于乌兰浩特市教育局,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乌兰浩特市和平街五一南大路5号,占地3800m2,建筑面积2027 m2。2000年被评为自治区级示范性幼儿园,2011年被盟教育局评为特级园。现有教职工61人,共开设12个班级,382名幼儿。
2015年,年初幼儿349名,年末幼儿375名,教职工64人,其中保育员12人,临时雇佣人员29人(其中6个月以下7人),食堂工作人员6名;
2016年,年初幼儿378名,年末幼儿383名,教职工61人,其中保育员12人,临时雇佣人员29人(其中6个月以下10人),食堂工作人员6名;
2017年,年初幼儿352名,年末幼儿378名,教职工64人,其中保育员12人,临时雇佣人员33人(其中6个月以下11人),食堂工作人员6名。
二、成本调查审核的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6]203号)、幼儿园《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账目和经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
三、审核结论
2015年生均保育教育费年成本为14,308.99元;
2016年生均保育教育费年成本为14,801.49元;
2017年生均保育教育费年成本为16,746.89元;
三年平均生均保育教育费成本为15,285.79元。
四、成本报告公示情况
本报告在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进行公示,受理咨询电话:0482—8269729,邮箱23034528@qq.com
兴安盟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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