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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2020.07.10)

来源:盟发改委 作者: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 分享到:

兴安盟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

国家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0710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100.00。现根据《国家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8年第16号)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区汽、柴油吨与升折算系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9〕724号)规定,现将我盟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分别调整如下,自202071024时起执行。

  兴安盟汽、柴油售价格表

    

零售价格

元/吨

元/升

92号汽油(

7478.00

5.65

95号汽油(

7902.00

6.03

0号柴油(

6120.00

5.16

-35号柴油(

7038.00

5.90

  注:1.对中石油、中石化系统外的社会加油站实行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给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60元/吨确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2.表列之外其它品号的成品油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3.普通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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