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兴安盟发展改革委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规范投资决策过程中的咨询评估工作,保障咨询评估质量,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7〕11 号)的要求,我委起草了《兴安盟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20日,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兴安盟发展改革委反馈意见与建议:
电子邮件:xamzdxmb@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咨询评估意见”;
传真:0482-8269740;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兴安盟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兴安盟发展改革委
2023年6月2日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铁西北路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 0482-8269728 传真: 0482-8269704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发改委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03 蒙ICP备2000102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42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