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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全盟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盟发改委 作者: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5日 分享到:
2024年全盟粮食和物资储备
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盟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上质量、上水平、上台阶,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持续增强储备实力,不断提高应对各种极端情况的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持续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一)多措并举抓好粮食收购。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推动形成主体多元、渠道多样、优粮优价的市场化收购新格局,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强化收购资金保障,合理规范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发挥积极作用。通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增强农民“一手粮,一手钱”的风险意识。
(二)增强粮食购销合作交流。利用第六届中国粮食交易会、区域性粮食产销协作洽谈等平台,大力宣传推介我盟粮食企业及区域公用品牌,建立多形式、深层次、长期稳定、互利互惠的产销协作关系,促进我盟优质粮食外销。
(三)扎实做好粮油应急保供。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推动完善盟市、旗县粮食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等应急网络建设,补上应急加工短板、打通应急配送最后“一百米”。坚持问题导向,将应急保障能力提升作为优质粮食工程“六大提升行动”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
(四)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结合区域特点,积极利用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做细做实“六大提升行动”。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积极参加第四届全国脱贫地区优质特色粮油产品展销会。
(五)集中力量推动节粮减损。认真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立足粮食全产业链推进节约减损,优化提升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和能力。加强对农户科学储粮的指导服务,力争全盟50%以上的嘎查村完成整村推进,实现全域科学储粮,推广适合新型经营主体的储粮配套技术。积极宣传节约粮食的方法和典型经验,营造爱粮节粮的社会氛围,再造更多无形粮田。
(六)强化粮食质量监测和标准引领。理顺粮油质量监测机构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确保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政策性粮食出入库、储存期间的质量管控工作顺畅有效开展。
二、持续深化粮食和物资储备体制机制改革
(七)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落实自治区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方案,集中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将粮食行业的规矩立起来。落实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政策,开放式管储。充分运用直查快办、提级查办等手段,进一步提高案件线索处置质量。
(八)持续释放强监管信号。扎实开展年度库存检查、季度巡查、交叉检查、专项检查和线上穿透性巡检,落实终身负责制度,压实检查责任,确保检查实效。提高“12325”监管热线受理质量,发挥监管热线功能,坚决杜绝退件、延期等问题。
(九)认真执行执法办案工作约谈制度。落实国家局关于粮食执法办案相关约谈制度,将约谈整改情况作为对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的重要指标。要有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是渎职的意识,做到应查尽查、应罚尽罚、应交尽交,做到严谨规范、宽严适度、处罚得当,经得起各种质疑和历史检验。
(十)全力推进“穿透式”监管。推动政策性粮食各项业务与网络监管平台各项功能深度融合,落实好政策性粮油网上巡查制度,保证对政策性粮油的全天候、全过程监管。“穿透式”监管情况将作为今年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对应用不力、离线较多的地区和企业,做到真督实导。
(十一)积极推动跨部门监管。落实纪委监委、公安、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信息互通、线索移交制度,优化联合执法机制,增强跨部门监管合力。
三、持续深化粮食和物资储备体制机制改革
(十二)加强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国家深化粮食和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健全粮食储备管理制度,压实各旗县市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推动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强化内控管理,切实承担好政策性粮食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细化规范储备粮管理的具体制度,推动承储企业管理和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规范化。
(十三)深化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抓住国家粮食仓储能力提升、物资储备能力提升、物资储备库安全能力提升、物资储备库信息化建设“四大工程”这一契机,开展储备库建设提升行动,提升我盟救灾物资管理水平;加强物资储备规范管理,完善各类储备物资保管、轮换、核销、调运等各项制度,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出、调得快、用得上。
(十四)推动军粮供应高质量发展。全面完成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构建军粮供应管理新模式。全面保障各军粮站点库存,强化监督监管,确保在任何情况下军粮库存不断档、不断供。重点推荐当地有能力且符合军供条件的粮食加工企业进入全国军供系统平台,为其提供军供销售渠道。
(十五)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法治建设。全面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法治建设要求,加强普法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组织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法》宣贯活动和学习培训。积极推进《兴安盟盟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四、持续筑牢安全生产的底线
(十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各方责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最新分工,将责任传导到基层、到末梢。厘清闲置粮库、不从事粮食流通业务粮库安全生产责任,防止责任悬空。加大督导检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十七)抓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源头预防,聚焦秋粮收购、储备出入库作业关键时期、关键节点,以粮食和物资出入库、外包作业和粮食烘干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
(十八)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做到作业有章可循,管理有规可依。
五、持续抓好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
(十九)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按照自治区要求,稳妥推进2024年度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对于难以解决的问题、难以完成的工作,及时报请党委、政府研究解决,力争在今年考核中不再出现失分项。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强化问题整改。总结“首考”经验,协调沟通各相关部门,落实考核各项任务。
六、以党建引领系统自身建设
(二十)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提升工作质效。持续正风肃纪,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对于“靠粮吃粮”“政商勾连”“蝇贪蚁腐”的涉粮腐败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持续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纵深推进全盟行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二十一)提升能力素质,切实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注重粮食干部业务能力培养,建立学习制度,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开展业务能力测试,评比优秀业务人才,进一步激发干部的活力和干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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