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 > 发展规划

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意见

来源:默认部门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1日 分享到:

  一、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我盟实现“三年打基础、五年上台阶、七年大变化”战略步骤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十二五”规划是盟行署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依据,做好“十二五”规划对于积极适应发展形势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挑战,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保持全盟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有利于进一步统一全盟上下思想,形成共识;有利于理清发展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有利于重大问题的民主科学决策。

  二、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一)总体要求。“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2009年东部盟市经济工作座谈会和盟委扩大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把我盟的发展置于全区经济社会和振兴东北经济发展大局之中,准确把握我盟发展的优势和特色,突出体现主体功能区规划理念,建立完善体制机制,着重解决关系全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十二五”时期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使规划成为指导我盟“十二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

  (二)主要原则。

  1、更新规划编制理念原则。规划编制要突出体现主体功能区域的要求:一是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保障,统筹兼顾,促进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牧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发展;二是要保持经济社会发展与本地区主体功能定位相一致,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全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三是要坚持走节能环保、绿色发展的路子,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生态产品。

  2、加强前期调查研究原则。一是要客观准确分析“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找准破解发展瓶颈的突破口。二是加强重大课题调研。重大课题研究是“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二五”规划的基础。要按照盟情和发展阶段特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扎实做好重大课题研究。

  3、增强规划可操作性原则。一是要加强各级各部门间的分工合作,增强规划在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作用;二是加强规划间的衔接,总体规划要发挥引领作用,专项规划要准确把握行业的发展重点与方向,规划的实施最终落实在年度项目建设和政策实施上;三是增强规划内容的可操作性,充分考虑规划编制对象的特定属性和实际情况,在规划内容中切实体现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

  4、坚持规划的程序化、法治化原则。各旗县市、各部门在编削和审批规划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遵循规划编制各环节要求,以程序化、法镧化来保证全盟“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序推进。

  5、增强规划编制开放性原则。一是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和国家、自治区的政策导向,放宽视野,把全盟的发展放在全区、东北乃至全国大环境中加以统筹考虑,充分利用盟外盟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找准产业发展方向,明确产业发展定位;二是要增强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充分吸纳社会各界参与,加强专家的咨询论证,确保规划质量和水平;三是提高规划编制的参与度和透明度,运用报纸、网络等媒体,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畅通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编制的渠道,使规划编制的过程真正成为全民参与、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共谋发展的过程。

  三、规划编制内容

  我盟的“十二五”规划编制主要由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组成。主要内容是:       (一)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即《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指导全盟“十二五”期间发展的战略性、综合性和纲领性文件,也是战略重点选择、重大项目安排、相关政策制定等的重要依据,对我盟“十二五”期间其他各类规划具有指导作用。

  (二)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摄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引导投资和重大项目实施的主要依据。专项规划要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要结合我盟产业特点提出一批重大发展项目。

  四、规划编制任务和工作分工

  编制“十二五”规划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旗县市、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完成。

  (一)加强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根据全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点以及“十二五”总体规划要求,年初盟行署办公厅下发了《全盟“十二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目录》(兴署办发[2009]31号),确定了重大课题研究24项,各相关部门要加快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

  (二)编制专项规划。结合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总体战略、“三农三牧”问题、产业发展、改革开放、城乡区域、社会建设、资源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2008年全盟编制了各类专项规划209项。2009年初盟行署办公厅下发了《全盟2009年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兴署办发(2009]31号),确定编制重点行业、特定领域的专项规划3l项。在此基础上,要由有关部门负责按附表要求编制重点专项规划34项。这些规划是指导行业和特定领域发展、决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

  (三)编制总体规划。总体规划要突出盟情特点,明确全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产业发展方向和目标,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布局,体制机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任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等。总体规划由各级发展改革委负责(或委托有高等级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

  五、规划编制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为调查研究阶段:从本意见印发至2010年1月底,对盟内重点地区和区内外先进地区进行专题调研,汲取先进经验;对全盟各旗县市、各相关行业进行专题调研,收集基础材料。

  第二阶段为重大课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编制评审阶段:从本意见印发至年底,要加快完成“十二五”重大课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从2010年1月至2月底,要广泛征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2008年和2009年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和重大课题研究进行评审,按《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兴署发[2009]10号)的要求审批出台。

  第三阶段为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和纲要框架研究阶段:从2010年3月到2010年6月底,组织开展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和总体规划纲要框架的研究起草工作,明确规划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政策导向和战略重点等,形成全盟“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文本和总体规划纲要基本框架;组织各旗县市、盟直各部门研究提出纳入规划纲要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等,围绕纲要框架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阶段为纲要起草阶段:从2010年7月至9月底,起草我盟“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

  第五阶段为纲要咨询论证阶段:从2010年10月至11月底,听取各旗县市、盟直各部门及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代表对纲要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各层次专家开展咨询论证,提出论证报告。

  第六阶段为纲要苹案完善评审阶段:从2010年12月至年底,做好与国家和自治区规划纲要的衔接协调,对纲要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按《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兴署发[2009]10号)的要求审批出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很多方面。协调的难度和工作量都非常大。为了圆满完成此项工作,我盟成立了隧行署盟长为组长的兴安盟“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发改委,负责“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旗县市、盟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建精干的规划编制队伍,加强培训,提高专业人员水平。       (二)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尽快由盟行署组建由国家、东北经济区、自治区和盟级不同领域专家组成的兴安盟“十二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我盟“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草案及相关专项规划进行咨询论证,出具论证报告。

  (三)落实规划编制经费。为了保证全盟“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所需经费应按照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的原则,经发改部门提出经费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各旗县市、盟直各部门要按照规划编制六个阶段的具体要求,

  附件l

  兴安盟行政公署“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盟行署决定成立兴安盟“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  健  盟委副书记、行署盟长   副组长:张  利  盟委委员、行署常务副盟长   成  员:尤国钧  盟长助理、发改委主任                    丛建华  盟长助理、财政局局长           李成仁  盟长助理、公安局局长           李雪冬  盟行署副秘书长           吴长青  盟行署副秘书长、外事口岸办主任           张冰宇  盟发改委副主任           张晓明  盟金融办主任           王  炎  盟经委主任           张铁成  盟安监局局长           刘建华  盟统计局局长           刘维东  盟商务局局长           阿拉坦敖其尔  盟供销社主任

  朱邦柱  盟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

  艾中华  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包占泉  盟民政局局长

  王世平  盟建设局局长

  李  贺  盟规划局局长

  胡  春  盟交通局局长

  程建强  盟国土资源局局长

  项新生  盟质监局局长

  李俊彦  盟旅游局局长

  陈廷成  盟招商局局长

  满都呼  盟农牧业局局长

  李  宪  盟林业局局长

  王英琦  盟水务局局长

  张世伟  盟扶贫办主任

  包石头  盟科技局局长

  刘  华  盟教育局局长

  张国平  盟文化局局长

  刘志臣  盟体育局局长

  杨  光  盟广播电视局局长

  傅志敏  盟卫生局局长

  王鼎平  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张  友  盟环保局局长

  韩  毅  盟国税局局长

  李庆年  盟地税局局长

  张永强  盟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关永军  人民银行兴安盟中心支行行长

  朱鹤溥  兴安电业局局长

  王士维  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魏传龙  乌兰浩特火车站站长

  刘志敏  乌兰浩特民航机场公司总经理

  刘恒智  盟移动公司总经理

  满鸿志  盟联通公司总经理

  赵玉林  盟电信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盟长助理、发改委主任尤国钧兼任。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铁西北路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 0482-8269728 传真: 0482-8269704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发改委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03 蒙ICP备2000102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42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