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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发展改革委转文放开机动车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来源:盟发改委,价格科 作者: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7日 分享到:

  近期,兴安盟发展改革委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全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有关要求,通知明确规定:一是机动车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各检验检测机构可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定价;二是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技术标准和检验周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做到一次检测、一次收费;三是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应在显著位置做好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及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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