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 > 价格管理

当前我盟生猪及猪肉市场生产流通及价格情况

来源:盟发改委,价格收费 作者: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1日 分享到:

  一、全盟生猪存栏出栏情况

  据盟农牧局系统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目前,全盟生猪存栏50.1万头(其中:乌兰浩特市2万头、阿尔山市0.5万头、科右前旗8.7万头、科右中旗9.5万头、扎赉特旗23.3万头、突泉县6.1万头);全盟能繁母猪5.35万头(其中:乌兰浩特市0.3万头、阿尔山市0.05万头、科右前旗1.4万头、科右中旗1万头、扎赉特旗1.7万头、突泉县0.9万头);截止到目前全盟生猪出栏57万头。

  二、全盟流通环节猪肉存储和销售情况

  据盟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清查数据显示,截止目前,全盟猪肉流通环节经营性冷库、猪肉代理商存储冷冻猪肉存量(不包括全盟政策性冻猪肉储备量),以及盟内猪肉日均销量,基本情况是:冷冻猪肉存储219370kg,日均猪肉销量23278kg。

  三、全盟生猪及鲜猪肉市场价格情况

  从当前我盟市场价格监测情况看,前期市场生猪及鲜猪肉价格一路飙升上涨明显,近期市场生猪及鲜猪肉价格有所回落,但总的情况看:一是活体生猪收购价每斤在14-16元左右;屠宰后白条胴体购进价每斤在20-23元左右;鲜猪肉价格每斤平均在25-28元左右。二是目前市场猪肉价格行情与去年同期相比:生猪(活体)收购价格最高上涨了107%;白条猪(胴体)收购价格最高上涨了135%;鲜猪肉平均零售价格最高上涨了119%。三是鲜猪肉零售市场销量,因价格、疫情等因素影响明显下滑。

  四、全盟市场猪肉供需情况

  从目前我盟市场综合情况来看,全盟定点屠宰生产的猪肉产品、区外调入的猪肉产品、区内(盟外)调入的猪肉产品和群众自宰自食的猪肉产品,基本供应了全盟猪肉产品的需求,没有出现猪肉产品短缺问题。

  五、几点建议

  从当前全盟猪肉产品市场供应情况来看,虽然全盟没有出现猪肉产品短缺问题,但受非洲猪瘟等疫情和国内部分地区限制生猪及生猪产品调出本地区等措施的影响,我盟生猪及猪肉产品价格有明显的上涨趋势,后期生猪来源可能出现短缺,针对今后一段时期特别是“两节”期间猪肉价格可能出现明显上涨和市场短缺等问题,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畜牧业扶持力度,提高定点屠宰能力。为防止猪肉等肉产品价格上涨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在畜牧业主要项目上向养殖户倾斜,使牲畜快速补出栏,促进畜牧业生产。要制定养殖场产能提升与基地建设支持政策,针对未能达产和新建养殖基地,在能繁母猪引进、养殖用地备案及其他补栏达产方面给予相关的政策性扶持,大力发展其它畜禽养殖业,增加猪肉替代品市场份额。同时,建立畜禽定点屠宰激励机制,比照往年对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的企业,证实在今后安排产业类项目上予以重点倾斜,重点扶持和鼓励本地屠宰企业,提高屠宰能力和产品加工转化率,保障本地猪牛羊肉供应和消费。

  (二)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协调贷款和养殖业保险业务,争取普惠性信贷支持和进一步落实养殖保险政策,放宽养殖贷款政策,提高养殖保险理培额度,简化贷款和保险理赔程序,支持养殖业发展、降低养殖户的养殖成本和养殖风险。

  (三)出台猪肉等畜产品调入政策,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弥补市场猪牛羊肉短块,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开展猪肉产品调运和冻猪肉收储工作,在主要节假日适当投放冻猪肉储备,增加市场供应,稳定价格,弥补市场猪牛羊肉短缺等问题。同时应出台对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冷库企业的减税降费等扶持政策,降低企业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冷库经营成本,切实降低企业冻猪肉储备成本。

  (四)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和监测力度,保障肉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全盟生猪市场的监管,从生猪生产、流通、销售环节入手,重点对屠宰环节、超市、肉店、菜市场、集贸市场、学校食堂等肉产品集中销售和集中使用场所中肉产品的监管,打击各类扰乱生猪市场的违法行为,确保我盟生猪市场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市场,保障群众吃上“放心肉”,为全盟人民“菜篮子”保供稳价提供法治环境。

  (五)结合当前我盟市场鲜猪肉价格上涨的实际,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区级储备肉管理办法》,从现在开始,应从全盟冻猪肉储备中拿出30%向市场抛售。一是为下一步市场猪肉保供稳价工作探路子;二是为全盟冻猪肉储备调节第二轮轮储工作做准备;三是可在2020年元旦之前抛售第一轮储备,确保储备肉品轮出后,承储企业按计划及时保质、等量补足储备数量。

  (六)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适当开展正面宣传,向社会传递我盟肉类供给总体有保障、肉产品供应充足、价格总水平将保持在合理区间等信号,消除群众恐慌情绪,防止市场炒作,做到“内紧外松”。同时要密切监测涉肉产品价格舆情,一旦发现负面舆情,及时进行正面回应,必要时采取适当管控措施。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铁西北路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 0482-8269728 传真: 0482-8269704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发改委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03 蒙ICP备2000102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42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