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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2016年一季度民间投资情况

来源:默认部门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5日 分享到:

  一、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 
    全盟一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0.08%。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完成0.12亿元,同比下降56.7%,第二产业投资完成1.78亿元,同比增长34.4%,第三产业投资完成1.71亿元,同比增长22.8%;国有投资完成1.23亿元,同比增长35%,民间投资完成2.38亿元,同比下降12.5%;城镇投资累计完成2.81亿元,增长33.8%,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0.8亿元,同比下降10.4%。 
  二、民间资本运行情况 
  (1)民间投资完成投资,增长率,较去年同期相比情况 
  全盟一季度民间投资完成2.38亿元,同比下降12.5%。 
  (2)民间资本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例如房地产开发等) 
  民间资本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开发和第二产业。 
  (3)房地产投资运行情况 
  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0.8亿元,同比下降10.4%。 
  (4)当地政府出台的鼓励民间资本发展的政策、措施、好的做法,特别是财政资金撬动民间资本的情况 
  我盟尚未出台相关政策。 
  (5)民间资本增速回落的原因 
  民间投资增幅回落较大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经营风险加大导致民间资本“不敢投”;二是投资回报率下降导致民间资本“不愿投”;三是行业准入限制导致民间资本“不能投”;四是融资渠道不够畅通导致民间资本“没有能力投”。 
  (6)当前民间资本发展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政策建议 
  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受经济下行以及房地产市场周期性调整等因素影响,我盟民间投资下降的幅度较大。 
  建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增长。一是扩大民间投资的市场准入范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产业和领域。二是促进民间投资的结构调整和合理流动,加大对民营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三是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四是创造良好的民间投资环境,依法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对民间投资的行政服务效率。五是进一步加强PPP项目推介工作,吸引民间投资参与PPP项目建设。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优先支持符合投向的PPP项目建设。同时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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