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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价格监测与认证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26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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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价格监测与认证中心(挂兴安盟建设项目评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任务:

  1.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发改委价格监测制度,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发改委下达的重要消费品和服务、粮食、主要畜禽产品、特色农畜产品等6项价格监测任务。

  2.负责制定全盟价格监测方法制度,指导全盟价格监测工作的开展;承担全盟主要农副产品、居民生活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监测任务。

  3.负责物价专业人员和价格监测人员的业务知识更新教育培训;适时编印.《兴安物价》,及时报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4.承担部分重要商品和重大节假日的非常规价格监测、调查务;承担特殊时期应急价格监测任务。

  5.受本盟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的委托,对有关部在行使司法、行政、仲裁行为过程中涉及的各类有形资产、无资产和服务收费进行价格鉴定认证,对各类市场主体价格行为合法性、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公正性认定。

  6.负责组织审核发改委审批或转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步设计,对批复及转报项目的可行性、投资概算提出初步评审意见。

  7.负责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和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规划、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方案评审,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勘察评估、储备项目评估遴选。项目建设中期检查评估以及相关规范标准的审查论证。

  8.完成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铁西北大路繁星大厦九楼908室

  联系电话:0482-8269742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负责人: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宋立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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