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兴安盟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来源:

  兴安盟宏观经济研究中心(挂兴安盟社会信用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任务:

  1.围绕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中长期性课题开展跟踪研究和前瞻性研究,为盟委、行着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为制定我盟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思路和建议。

  2.研究国内与国外的经济发展动态,围绕宏观经济运行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对宏观经济政策的综合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3.研究我盟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产业政策、产业布局的调整方向;研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投资结构和投资政策;研究我盟各产业经济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协调发展问题,提出综合性对策建议。

  4.研究人口、教育、就业、社会分配与社会保障、生态平衡与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等社会问题;研究地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问题,为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5.对全盟经济形式进行跟踪研究;对宏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监测、预测、预警、预报;对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6.指导、协调全盟综合性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开发和建立全盟宏观经济数据库,搭建网络服务平台,为领导和各部门提供综合服务。

  7.参与制订全盟信息化与信息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8.研究拟订全盟信用信息征集系统建设规划和方案。

  9.负责全盟信用信息交换平台、信用数据库、信用评价系统及相关网站的完善、运行和维护工作。

  10.负责全盟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加工、发布及管理工作,向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社会提供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和咨询服务,受理信息异议、信用投诉。

  11.组织信用统计分析及信用交流、教育、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12.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开展征信和信用评级;评价标准和规范的编制工作。

  13.负责兴安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4.完成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铁西北大路繁星大厦九楼905室

  联系电话:0482-8269755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负责人: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燕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