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在全盟范围内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更好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接收举报和投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2023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自治区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自然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四个领域的项目。
二、监督举报受理内容
重点聚焦整治公职人员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围串标、围猎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价高质劣、指定交易,工程违规承揽、层层转包、偷工减料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 监督举报受理电话及渠道
(1)投诉举报电话:12345;
(2)投诉举报电子邮箱:xamfgwdw@163.com;
(3)来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繁星大厦十楼发兴安盟发改委1021室兴安盟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督导协调组。
(4)受理投诉举报工作时间:24小时。
(5)受理投诉举报起止日期:2024年4月至2024年10月31日。
四、投诉举报须知
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详细证据或者线索,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请举报人注明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内容。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