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盟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008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发改委

孟昭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放宽我盟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门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乌兰浩特市实行的乘公共汽车的优惠政策有:一是办理一卡通预存款可享受7.5折优惠为1.50元。二是学生卡刷卡享受5折优惠为1.00元。三是户籍为本市的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老年人乘车时携带身份证,刷证乘车。限定老年人每年免费乘车次数为730次。四是1.2米以下儿童免费乘车;现役军人、残疾人、离休老干部凭证免费乘车。

二、存在的问题

(一)现在乌兰浩特公交公司依据《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兴安盟老年人优惠优待政策的通知》(行政公署字〔2016〕54号)文件执行65周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

(二)尚未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指导各旗县市认真学习《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开展相关工作。

(二)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2021版)》(内发改价费字〔2021〕1170号)文件,制定公共汽车交通票价的权限已下放到各旗县市级,下一步我委将积极指导该项业务工作落地落实。

感谢你对我盟价格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4年7月4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谷立民

  承 :李颖

  承 话:0482-8269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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