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兴安盟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2024.7.25)

来源:兴安盟发改委

  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472524时起,国内汽、柴油(标准品)销售价格每吨分别下调145元和140元。根据《国家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公告(2018年第1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区汽、柴油吨与升折算系数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21〕298号)文件等相关规定,现将我盟汽、柴油销售价格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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