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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规划报告评审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兴安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5-09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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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规划报告》评审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需具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5.供应商需具有评审咨询服务的能力。

6.供应商需具有组织电力相关领域专家的能力。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询价。

8.潜在供应商及参与本次询价的相关人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要求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0509日至2025051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价资料发送至以下邮箱(xamdlk@126.com)。

(二)合格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

2.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含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人员配置等情况)。

3.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关于报价资料真实、合法、有效性的承诺书。

四、公告期限

20250509日至20250514日每天的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2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仅在兴安盟发展改革委官网(http://fgw.xam.gov.cn/)上发布,转载无效。

六、凡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址:乌兰浩特市繁星大厦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10

人:曹乌日古嘎

联系方式:0482-8269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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