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兴安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1-23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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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fgw.xam.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482-8269728)。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盟委、行署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依托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改工作信息,做到政策文件应公开尽公开。2025年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总访问量438897次,发布各类信息30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08条,订阅数3488人。

  )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回应机制,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件答复工作, 2025年我委接到依申请公开信件3条,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均已答复。本年度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公开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工作秘密,从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防范信息汇聚或关联后引发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平台的运维管理水平。一是门户网站不断优化完善,严格发布程序,充实发布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和安全。二是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安排专人运营微信公众号,严格把关信息发布内容,提高信息更新频率,提升信息撰写质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凝聚发改系统正面宣传力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定期统计检查信息公开、平台运行情况,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有力有效;二是立行立改常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报告、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在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便民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丰富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加大网络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增强民众参与度;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培训学习,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推动政务公开方式多样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2025年我委收到政协提案21件,已全部答复。答复结果在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全部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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