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机关党建

盟发展和改革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安排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和党建工作

来源:机关党委 作者: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8日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4月26日,盟发展和改革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和党建相关工作。机关党委书记、副主任梁金龙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维山同志和党组成员、纪委监委派驻组组长吴宪文同志参加会议。

  

  一直以来,我委党组对思想意识形态工作非常重视,把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列为中心工作之一,与发展和改革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的意识形态政策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以党支部和班子成员分管片区学习为主要平台,引导全委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关于意识形态政策要求,不断提高思想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梁金龙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是政治安全的前沿阵地,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必须始终坚持以正确的意识形态指导工作,切实做到把党中央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贯彻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各党组成员要紧紧围绕党中央、最高院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部署,准确把握当前意识形态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切实维护好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职责。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我委意识形态工作,梁金龙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站位。全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 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确保发展改革工作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意识形态政策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要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教育的首要内容,原原本本、反反复复地组织学习,强化意识形态教育,提高意识形态自觉;三是坚持将意识形态与发展和改革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将意识形态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规定,与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挂钩;四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大意识形态宣传工作力度。要不断提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壮大网上主流舆论,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向群众全面展示发展和改革工作动态,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充分发挥自媒体平台舆论引导作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宣传主动权。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铁西北路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 0482-8269728 传真: 0482-8269704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发改委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03 蒙ICP备2000102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42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