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闻动态 > 发改动态

盟发改委调度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情况

来源:产业科 作者: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1日 分享到: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关于报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进展情况的函》要求,我委按照隋盟长指示,认真对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内党发[2018]23号),结合盟委、盟行署2019年1月30日印发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就切实解决民营经济存在问题,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对盟直三十个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进行了调度,各盟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协同推进,取得较好成果:一是强化了民营企业在用地、用能、用工、融资、检测、运输等方面的要素保障和服务;二是建立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设立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奖、盟长质量奖、上市企业奖励金、商会、协会专项奖励资金等鼓励政策,全力支持民企创新发展和品牌建设,全力支持民企走出去;三是规范提升了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加强网上办事平台建设,推行“就近办”“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真正做到“进一道门、办所有事”,甚至“足不出户,也能办事”,不让企业跑冤枉路、办冤枉事、花冤枉钱;四是建立了重大涉企商事诉讼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并依法严厉打击了各种黑恶势力,保护了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五是召开了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征询了企业家代表意见建议,相继出台了各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并拟于近期召开表彰会,表彰一批盟内优秀民营企业。

  下一步,我盟将继续紧抓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机遇、转型机遇、空间机遇,明晰民营经济发展的路径和方向,全力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培育一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坚定民营企业加大投资、加快发展的信心,让民营经济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为加快我盟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铁西北路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 0482-8269728 传真: 0482-8269704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发改委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03 蒙ICP备2000102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42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