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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发改委联合相关单位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通知》

来源:盟发改委,农牧科 作者: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3日 分享到:

  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是促进农村牧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农村牧区水电路气信以及公共人居环境、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设施。近年来,我盟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为了确保建好的工程持续发挥作用,盟发展和改革委联合盟直13家相关单位,于6月22日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行业部门、村集体等各方面管护责任,对建立健全分类管护机制和管护配套制度作出具体要求。《通知》旨在全面推进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统筹处理好政府职责与市场行为、公益服务的关系,改革管护体制,创新管护机制,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符合我盟农村牧区特点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切实增强我盟广大农牧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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