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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发改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来源:默认部门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6日

  1月25日,盟发改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委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首先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体会议公报、自治区第十届纪委二次全体会议决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兴安盟委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盟发改委机关纪委书记郭永华就机关纪委2017年工作安排向委党组作了说明,并征求了党组成员意见和建议。2017年盟发改委将围绕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一重点,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完善制度机制、防控机制、效能机制,狠抓作风建设。     会上,委党组书记、主任陈全平同志提出具体要求,一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他说,就是“第一责任人”的事,“第一责任人”是分层次的,在全委或委党组我是第一责任人,在各分管领域分管领导就是第一责任人,在科室办具体负责人就是第一责任人,在机关党委第一责任人就是书记,在机关纪委第一责任人就是机关纪委书记,在党支部第一责任人就是支部书记。也就是说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有权必有责,有责就要敢担当。担当要在工作中体现、在实践中检验。没有担当,哪敢负责,又怎么能落实主体责任。二要一步明确谁来抓的问题。委党组、机关党委、党组成员、机关纪委、各科室办都是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两个责任”推进机制,解决“纵向传导逐级递减、横向传导逐层递减”的问题。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三要进一步明确怎么抓的问题。2017年要重点从加强制度建设和抓好机关纪委工作两个方面入手:只有扎紧制度的笼子,才能规范权力运行、防范权力滥用,2017年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机关党建的必然要求,切实加强机关纪委建设,要正确区分与派驻纪检组之间的职能职责,重点配合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日常具体业务工作,根据党组要求拟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计划、要点,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抓好党组关于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四要进一步明确抓不好怎么办问题。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关规定,明确责任范围,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该追究谁的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该警示的警示、该约谈的约谈、该追责的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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