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盟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0023号 提案的答复

来源:盟发改委 时间:2022-07-15 16:46:19 点击量:

                    

孙堂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对企服务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盟委、行署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主动作为、创新举措,破解难点、解决堵点,全力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成立了由盟委书记任组长,盟委副书记、盟长任常务副组长,盟委委员、行署副盟长、盟公检法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盟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盟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政务服务、执法司法、激励干部、政策宣教、企业服务、执纪监督6个工作组,统筹推进全盟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措施落地见效。

    二、狠抓任务落实

    (一)制定创新举措。在对照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的同时,2021年我盟制定了“线下线上”服务市场主体、政务服务事项“盟内通办”、营商环境宣传专栏、兴安盟企业家“服务日”、优化营商环境人民建议专项征集活动、营商环境末位淘汰制度等6个创新举措。制定出台了《兴安盟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定向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兴安盟行署办公室关于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的通知》《政务信息资源归集共享工作方案》《兴安盟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等200余个政策措施。

    (二)落实自治区3.0方案。围绕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3.0方案),我盟参考区内外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印发了《兴安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实施方案》,重点针对“系统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服务保障”等5个方面,围绕“全面提升线上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线下服务水平、扩大电子印章应用范围、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统筹增强跨区域通办能力、企业开办和注销、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水、气、暖、网”、登记财产、纳税、跨境贸易、获得信贷、知识产权、劳动力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市场准入和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多元化纠纷解决、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企业服务、园区服务、涉外服务、强化实施保障、营造良好氛围”等27项重点任务,针对自治区181项政策举措,我盟细化分解了400条落实举措,逐条明确了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确定了36个牵头部门、48个责任部门、12位包联领导以及各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人,每月向自治区提交工作进展,并将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接收群众和市场主体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在企业开办方面,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整合企业注册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及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6个环节为1个环节,实行一网申请,多项联办。将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0.5天,其中企业注册登记、社保登记、申领发票及税控设备、印章刻制、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做到即时办结。线下成立企业开办服务专窗,将企业开办涉及环节的提交材料整合为“一张表单”,实现申请人一表填报,合并申请,一次领取全部办结件。2022年6月10日起,住所位于兴安盟境内新设立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享受首次免费刻制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名章的基础上,增加合同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2枚印章,共免费刻制5枚印章。对通过招商引资来我盟的企业,在享受免费刻制实体印章基础上,可同时享受免费制作电子印章。

    在办理建筑许可方面,印发《兴安盟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细则》,并制定了工作流程和投资建设监管合同范本,确定了标准地出让按照前期工作、按标出让、审批服务、按标施建、对标验收、监督管理六个主要程序进行。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生态环境准入”服务,即“三线一单”管控单元符合性查询服务。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通过免费为建设单位提供“三线一单”管控单元符合性查询服务和预判建议,解决项目前期工作并联协同推进的问题,为项目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使“三线一单”成果应用与项目环评审批紧密衔接。开展区域评估工作,兴安盟工改办印发了《兴安盟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办法》(兴工改办[2022]3号),指导评估成果应用。各旗县市将评估成果公示到园区以及政府网站,截至目前54项评估成果均完成公示。

    在获得电力方面,全面取消低压用电报装竣工检验环节,将低压办电环节由原来的3个精简到2个。实际办电时间压减高压单电源各环节时限至8个工作日内和低压非居民各环节时限至3个工作日内。2022年,新增居民客户和城市地区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纳入“三零”服务范围,减少办电成本,更多普益客户。打通电力系统与政务系统通道,实现“网上国网”与“蒙速办”政务平台链接融通。全域推广“网上国网”APP,95598网站等智能互动服务渠道,实现“一次都不跑”。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行政审批“一窗受理、一链办理”,打通客户服务最后一公里。

    在获得用水、用气、用暖方面,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结合建设单位红线内项目施工进展,提前完成外线施工工作,等待建设单位报装。报装办理时间不超过0.5个工作日(原2个工作日)。无外线工程,0.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装办理,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验,全流程3.5个工作日内办结。印发《兴安盟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外线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涉审事项清单、负面清单、承诺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在登记财产方面,增加全盟通办登记类型,在现有跨地区查询档案、房屋(构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更正登记3个登记流程基础上添加了换证登记、抵押权首次、预告登记、预告抵押登记、转移登记5项登记流程。在全盟范围内推出“一证一码、码上查”服务新模式,“一证”即不动产权证,“一码”即二维码,不动产权利人通过手机扫描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二维码,即可查看该不动产的宗地图及房屋分户图,实现不动产权证图件“码上查”,新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中不再粘贴纸质附图。通过登录各旗县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也可在“地籍地块图”栏目下快速了解宗地情况。全盟统一将“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简化为一张《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在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不再收取“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由抵押权人提供《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减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持续压缩,目前已实现首次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转移登记、预告登记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异议登记、解除抵押登记等即时办结。

    在纳税方面,推行全电发票,20户全电发票试点纳税人已完成试点工作,截至6月底我盟将开具全电发票纳税人拓展为60户,纳税人不需税控装置,实名认证后即可在线开具发票,全程不见面、非接触。实现数据共享,与社保、医保建立专网系统,实现社保、医保核定数据与税务共享。

    在获得信贷方面,积极落实金融惠企政策、加强金融供给。持续推动融资成本下降。5月份,全盟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利率水平6.02%,同比减少0.59个百分点。积极对光大银行、国开行等盟外金融机构,推送我盟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融资需求。2022年一季度,光大银行在兴安盟贷款累计投放0.2亿元。国开行在兴安盟贷款投放余额13亿元。积极对接浙江网商银行,发挥“互联网+大数据”数字金融优势,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兴安盟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健康发展。兴安盟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完成网站主体备案及更新维护,网站新增“资讯动态”板块,替换原有“融资资讯”板块。

    在执行合同方面,完善网上立案体系,对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等案件从法定7天审核期限压缩到3个工作日;完善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工作制度,建立24小时自助服务站,提高司法便民性,提高诉讼便利度,依托微信公众号开通网上交费功能,推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鼓励律师网上立案。推进诉讼与公证全流程协同兴安盟中院已与乌兰浩特市兴安公证处合作开展集约化送达和诉前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送达案件1074件;我院已与包括公证处在内的三家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签约,正式引入第三方机构承担相关网络司法拍卖事宜。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制作了民商事行政案件先行调解告知书,探索建立先行调解机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持续开展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全盟两级法院运用该平台受理诉前调解案件6308件,调解成功5060件,办理司法确认959件(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全盟两级法院调解员和调解组织进行集中管理,目前共有调解员396名,调解组织49个。

    在政府采购方面,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管理。取消政府采购领域投标保证金,对诚信记录好的中标人、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或者降低收取比例(最高收取比例不得超过5%),同时明确退还方式、时间、条件、不予退还的情形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切实提升政府采购电子平台服务质效,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全区一张网”管理,实现了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备案事项“不见面、网上办”,核准、审批事项“网上办、一次办”,采购业务办理“一网通办”。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对接,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无系统不交易、无合同不支付、无验收不结项”原则,实现了财政预算、政府采购、国库支付等全流程闭环管理,提升了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便利度。

    在招标投标方面,优化投标保证金收退流程,常态化推进保证金代收代退业务,专人负责,确保保证金本息在金额大小、退还路径等方面无限制阻碍,减少程序,及时退付,目前已与8家金融机构合作电子保函业务服务,均已将电子保函费率降至6‰。近期将与各行业监管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电子保函的推广力度。推广“不见面开标”完善全流程电子化配套功能,提高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水平,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完善不见面开标系统,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目前已实现工程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2022年3月14日以后进场的项目均实现“不见面”开标。

    在市场监管方面,完善监管执法工作程序与标准。进一步加强网上信息工作,监督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互联网+监管”“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等,同时,通过“兴安盟行政公署”网,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等十项行政“权责清单”,向社会公示。印发《兴安盟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加强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制定印发《兴安盟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地方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盟、旗两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盟、旗两级政府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和回应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存量政策清理和增量政策审查,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盟、旗两级政府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在政务服务方面,持续做好“帮您办”工作,盟旗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已开设“帮您办”窗口,共设置“帮您办”窗口16个。已公布代办帮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其中盟本级30项、乌兰浩特市53项、前旗38项、阿尔山31项、扎旗33项、突泉40项、中旗34项,合计259项。已完善服务流程,已选齐配强“代办帮办”人员,其中政务服务部门专职代办人员33人,其他部门兼职代办人员143人,合计176人。各地开通了“帮您办”服务热线。截至目前,已对186个项目进行帮办,帮办件数376件。完善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为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企业专席“三方通话”服务,联动20余个部门指定熟悉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知晓优惠扶持政策的业务骨干为“政策专员”,形成首批专家库,通过不断的扩充“政策专员”的人数和涉及的部门数、提升“政策专员”业务能力、更新完善涉企知识库内容,以求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我盟盟旗两级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共发布服务指南10955项,盟旗两级网上可办比率97.66%,全程网办比率86.67%。

    三、对提案具体内容的答复

    (一)对政务服务“四办”进度较问题的答复

    一是对公共服务便捷化程度低,苏木乡镇认领公共服务事项不足,服务事项支持全程网办率、综窗受理系统办件数量低方面我盟工作进展如下。

    1.打通数据壁垒推进“一网办”。为了提升我盟“一网办”水平,盟行署印发了《关于明确盟直各部门“全程网办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6月底前在一体化政务平台的事项网上可办比例达到95%以上,全程网办比例达到80%以上。目前,盟旗两级可办比例为 97.81%,全程网办比例为87.95 %。全盟已有8311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窗口”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已通过综窗系统累计办件 12.8万件。归集电子证照数据81万余条,电子签章率为98.09%。“好差评”评价已达到83万条,好评率为100%。积极推进中介机构入驻中介超市,现已有150家中介机构入驻中介超市,基本实现“一网选中介”。

    2.聚焦便利集成实现“掌上办”。蒙速办APP应用接入214项,可办67,可查147项。蒙速办注册人数722351,注册比率51%。今年将根据各部门开发的可办应用,及时沟通协调做好对接工作,实现2022年年底“蒙速办”APP接入可办应用118项,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更便利、不求人。同时,积极引导办事群众注册“蒙速办”移动端,提升注册比例。

    3.整合部门材料形成“一次办”。全盟共设置“一次办”窗口55个,配备工作人员89名,共梳理了“一次办”事项828项,办事企业和群众通过盟政务服务大厅“一次办”窗口提交材料后,由“一次办”材料流转专业队伍进行跨层级流转办理。现累计办理“一次办”事项7万余件。2022年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数达110项以上。

    4.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帮您办”。盟共设置“帮您办”窗口15个,配备“帮办代办”人员174人,梳理“帮您办”事项259项,编制了服务指南和流程图,并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办”专区进行公示,3月11日召开了全盟投资项目代办帮办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对全盟帮办代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6月16日在突泉县组织召开全盟“帮您办”工作现场会议,通过现场观摩,实地讲解,进一步规范了“帮您办”工作。为落实现场会精神,提升“帮办代办”人员业务素质,各旗县市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帮您办”事项,分批次组织了“帮办代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上半年已累计培训“帮办代办”人员达247人次。目前全盟已为108个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帮办代办”服务376件,审批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5.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苏木(乡镇)延伸拓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自治区书记孙绍骋来我盟调研时讲话精神,推动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结合我盟实际,制定了《兴安盟全面深化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受理事项达到450项以上,帮办代办事项达到50项以上;嘎查村(社区)可受理事项达到20项以上,帮办代办事项达到50项以上,实现“就近办”“家门口办”。

    二是对好差评数据汇聚量少,有些业务分厅未建立“好差评”我盟工作进展如下。

    1.严格落实《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现已接通好差评系统的大厅与分厅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设置评价二维码、评价器。我盟已实现的“好差评”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完整采集、实时报送评价数据,2022年共报送采集好差评数据275430件。

    2.已建立《兴安盟“好差评”差评整改机制》,强化好差评的数据归集,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堵车整改机制。至2022年4月25日共有1件差评,已整改反馈、回访完毕。

    3.兴安盟行审局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绩效评价,已于2022年4月1日印发《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窗口单位和窗口人员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对企业和群众评价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人员,按照办法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在政务服务中反复被差评、投诉,弄虚作假,故意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企业和群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下一步一是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工作进程,对照自治区最优地区标准,督促各地各部门进一步优化我盟指标,提升“一网办”水平。二是按照《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加快推进“好差评”系统和“蒙速办”移动段可办应用接入工作的通知》(兴署办字〔2021〕57号)文件要求,指导各地各部门结合118项掌上可办应用开发参考目录开发移动端应用并做好对接。三是指导各旗县市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工作。全面梳理向基层延伸的政务服务事项,方便基层群众“就近办”“家门口办”。

    (二)对要素保障不到位问题的答复

    一是对工业园区水电暖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方面我盟工作进展如下

    我盟积极争取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和债券,克服困难安排配套资金,持续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建园以来累计投资超100亿元。工业园区优化后的6个区块中,1个区块实现了“九通一平”,4个区块实现了“五通一平”,可基本满足入园企业生产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对照先进地区和入驻企业发展需求,我盟持续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重点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园校友经济创新示范产业园,乌兰浩特绿色产业园中水回用改造、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污泥(二期),科右前旗产业园固废(生活垃圾及废渣)综合处理,扎赉特旗产业园道路、供热管网,科右中旗产业园集中供热二次管网等项目建设。年初以来,已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6亿元。

    二是区域评估、“用地难”需加大力度,5个旗县市的区域评估工作均存在未完成事项方面我盟工作进展如下

    2021年以来,按照自治区工作要求,我盟组织各园区开展区域评估工作,编制评估报告34项,通过整理过往各园区编制的评估报告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等评估成果20项,我盟各园区评估成果共计54项。目前,各项评估报告、批文、专家论证意见、批准文件均公示于各旗县市政府网站和园区网站。盟住建局已经将评估成果汇聚到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盟自然资源局已经将评估成果汇聚到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为指导评估成果应用,盟工改办印发《兴安盟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办法》(兴工改办发[2022]3)号,明确各项评估成果使用条件的正负清单11项,制定评估事项审批告知承诺或备案制办法、确定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技术指导联系人,实现了区域内各市场主体评估信息共享,提高职能部门的审批服务效率。各市场主体可登录自治区政府网站取得评估成果,了解评估成果应用,也可登录盟自然资源局网站,阅读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办法向各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取得指导。

    (三)对政府履行承诺兑现方面有差距问题的答复

    年初以来,我盟积极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明确还款金额与完成时限,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清偿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年初以来,全盟共化解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5.02亿元,并在全区率先实现了区级领导包联账款全部清零。下一步,我盟将继续分类推动账款清偿工作,对无分歧账款持续跟进,督促相关地区、部门加快清偿进度,保持动态清零;对有分歧账款明确争议解决措施,有序推进清偿。

    (四)对着力强化服务保障能力问题的答复

    一是工业园区水电暖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我盟的工作开展情况。

    我盟积极争取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和债券,克服困难安排配套资金,持续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建园以来累计投资超100亿元。工业园区优化后的6个区块中,1个区块实现了“九通一平”,4个区块实现了“五通一平”,可基本满足入园企业生产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对照先进地区和入驻企业发展需求,我盟持续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重点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园校友经济创新示范产业园,乌兰浩特绿色产业园中水回用改造、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污泥(二期),科右前旗产业园固废(生活垃圾及废渣)综合处理,扎赉特旗产业园道路、供热管网,科右中旗产业园集中供热二次管网等项目建设。年初以来,已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6亿元。

    二是工业园区要大力推动招商引资、产业培育、产业配套和基础设施建设、要素保障等服务工作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优化调整实施方案》要求,我盟将原有的6个工业园区优化整合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安盟农畜产品开发区2个工业园区,实施“一区多园”管理模式。每个区块明确了2个主导产业,下一步将围绕主导产业开展精准招商,强化要素保障,延链补链壮链,实现产业集聚发展。

    (五)对全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的答复

    一是在全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我盟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常态化开展执行领域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要求,我们已经开展了“凛冬亮剑”、“雄鹰寅春”专项活动。按方案安排,我院应在6.21日开展“涉中小微企业案件”专项行动,但目前最高院正在开展“四讲四改”活动,而且为服务保障二十大胜利召开,自治区马上要开始实质化解涉执行信访专项行动,为避免多个专项行动之间冲突,故高院要求将涉企业案件专项行动启动时间推后,具体启动时间等待高院另行通知。待活动正式开展后,我院将以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和协助执行管理调度信息化为抓手,全面提高中小微企业案件的执行效率。切实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于因生产经营出现资金暂时周转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尚有经营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依法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兴安盟两级法院开展涉党政机关拖欠企业债务情况通报,定期通报给各旗县市党委政府,并保存留档相关回执类文书,推动执行到位。此项工作的推进得到了盟委行署、地方政府和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对现有涉党政机关、涉企业执行案件建立台账,逐案攻坚,逐案销号,遇有重大、疑难案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汇报,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敦促党政机关带头讲诚信守契约。

    二是关于立案不及时、立案慢的问题答复

    一是全盟两级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随机分案制度,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畅通立案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二是全盟两级法院均建成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中心,方便当事人诉讼,当事人可以选择用立案设备自助立案,这样可以缓解因大量线下立案导致的案件积压、立案慢的问题。三是加强对网上立案的宣传工作,组织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等活动,让群众更多的了解网上立案的便利度,让群众接受并使用网上立案功能。四是加强监督管理。人民法院依托12368热线电话,集中受理有案不立、控制立案、拖延立案等投诉,经查属实的,督促及时立案并严肃问责。五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立案队伍建设,提升诉讼服务水平。要努力实现现场立案和跨域立案“最多跑一次”,网上立案一次不用跑的目标。六是全盟两级法院均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并粘贴涉企案件专用标识,实现快立、快审、快执。

    三是关于审理案件周期较长的问题答复

    一是全盟两级法院均制定繁简分流工作方案,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但还存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部分疑难复杂案件审理周期过长的问题。二是全盟两级法院均成立速裁团队,明确了统一收案范围、审理流程,进一步压缩了办案时长、提高办案效率。三是中院制定关于案件审限的管理办法,针对延审案件较多,部分案件存在重复开庭和多次开庭的时间间隔较长的问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此类情况不得超过本月案件的20%,进一步缩短案件审理周期。三是完善案件类型分类。通过对诉讼案件的快立速裁,科学构建立案、速裁、审判的无缝衔接,形成简案快调快审的审判运行模式,在保证案件公平公正审理的前提下,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四是采用互联网开庭等信息化手段开庭审理案件。对部分当事人较远、由于疫情等原因无法开庭的情况,全盟两级法院积极采取网上开庭的方式,既方便了当事人,也大大缩短了案件的审理周期。五是定期举办法官培训工作。加强对法官技能的提升,确保案件快速高效的审理。六是中院审管办定期对各院案件审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下发各院,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审理周期过长的案件进行督办,缩短办案周期。

    (六)对国家和地方出台了很多的有利优惠政策,但企业信息资源来源的渠道有限、把握不及时不精准,不能有效了解和掌握政策具体内容、操作流程和办事主体,从而无法充分享受到国家和地方各项有利优惠政策带来的红利问题的答复

    1.兴安盟税务局一是线上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纳税人学堂、税企联络群等媒体渠道、线下通过走访、电话、座谈、办税服务厅大屏幕滚动播放、办税服务场所摆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税费政策宣传辅导。二是按企业规模、分行业制作63张逐户对应的《税费优惠政策一表通》模板,内容涵盖税费优惠政策、应申报税费种、税率及征收率、优惠项目及内容等7个项目,确保不同行业、规模的纳税人缴费人在各类新政策出台时能做到全税种的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三是制作兴安盟20项重点产业链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内容包括支持文件及具体内容两部分,为领导决策、产业发展,提供精简、精准的税收政策参考,根据政策变化将随时更新完善;为基层税务干部提供更清晰、更便利的操作指南,最终实现各项优惠政策精准落地。四是区局、盟局、旗县局三级联动通过大数据平台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纳税人缴费人在电子税务局、税务局APP、短信可接收到精准推送的税费政策,确保符合政策的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2.盟发改委于6月9日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助企纾困活动的通知》(兴营商组发〔2022〕1号),明确了助企纾困活动5项主要工作内容,3项具体要求,形成了2本台账,进一步确定了工作开展形式与调度模式,确保该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并梳理编制惠企政策。6月2日起,盟发改委梳理近2年来国家、自治区和我盟三个层面出台的关于税务、消费、金融等领域中助企纾困政策,编制了面向定向服务干部的政策汇编手册和面向市场主体的便携式宣传手册,供定向服务干部在服务过程中使用和发放。

    (七)对民营企业融资能力较弱,亟需解决融资难问题方面我盟的工作开展情况。

    在产业链金融产品创新上寻突破。一是围绕二十条产业链融合发展,督导银行机构持续加大产品创新,协调推出乡村振兴系列金融产品,累计投放252笔,放贷3179万元。二是积极推广和扩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应用,全盟活体牲畜抵押贷款余额13.24亿元,同比增长40%;全盟两权抵押贷款余额为28.45亿元,同比增长30%,余额均位列全区前列。在升级优化兴安盟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上寻突破。完成平台网站备案及更新,新增“资讯动态”板块。平台入驻企业510家,入驻金融机构82家,发布金融产品138个,放贷397笔,38.09亿元。开展保入”行动稳大盘持续开展“保项目、入园区、进企业、下乡村”行动,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企业、金融机构入园区155次、进企业416次、下乡村474次,召开政金企对接会13次,签约项目91个,签约金额17.6亿元。召开政金企对接会暨企业家服务日活动,会上签约项目21个,金额8.07亿元。开展政策引领落地行动稳大盘。一是突出政策指导,落实《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促进产业发展意见》《金融支持“两米两牛”产业发展意见》,全盟涉农贷款新投放129.29亿元,同比增长6%;全盟两米贷款余额86.45亿元,较年初上升8.12亿元;两牛贷款余额57.62亿元,较年初上升0.62亿元;二是聚焦政策引领,出台《2022年金融支持备耕春耕行动方案》,制定《兴安盟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指导意见》,《兴安盟金融支持稳增长和稳企纾困专项行动方案》和《兴安盟重点产业链“1+N”金融服务工作方案》,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支持实体经济,全盟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9.18 亿元,同比增长95.99%;实现综合融资成本逐步降低,全盟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利率水平6.02%,同比减少0.59个百分点;出台《兴安盟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引导担保机构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为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保驾护航。在对接资本市场开展上市护航行动上寻突破。着力拓展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一是推动推动兴安盟守望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过度,基金已完成首批投资,投资企业3家、金额6亿元,目前第二批投资正在推进中。二是按照盟行署决策部署,盟金融办起草“关于设立兴安盟奶业产业发展基金的可行性方案”和“关于设立兴安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的可行性方案”,已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拟提请行署会议审议。三是日前,盟金融办与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上市企业合规性证明”一站式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在盟行政审批大厅开设“上市企业合规性证明综合受理窗口”,专门为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及相关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所需各种合规性证明的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

    (八)对着力提高培训服务精准度问题方面我盟的工作开展情况。

    目盟税务局已联合工商联、工信局、行业协会、商会等部门,建立联席制度,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培训需求,同时税务机关以调查问卷、走访、办税服务场所收集等形式收集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建议,汇总后,以线上线下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座谈、一对一辅导等活动,截至目前盟税务局已联合工商联开展走访纳税人9230户,联合工商联、工信局等部门开展培训、座谈3次。

    (九)对树立科学招商、理性招商、精准招商观念,提高我盟招商引资水平问题方面我盟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2022年4月2日,我盟印发了《兴安盟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我盟招商引资水平。按照招商引资项目全口径统计,2022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根据2021年12月末到位资金基础上增长15%以上(盟农垦事业发展中心在5亿元基数上增长15%)任务完成数计算,达到270亿元以上。截至5月末,全盟共引进国内(盟外)招商引资项目149项,其中新建51项、续建项目98项,引进项目总投资890.9亿元,共引进到位资金116.65亿元,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的42.8%。

    二是根据《关于切实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办发〔2022〕8号)要求,由盟委督查室牵头,结合部门职能,已向全盟73家部门单位下达了招商任务指标,共计41.5亿元。工作开展以来,承担任务盟直部门高度重视,均按盟委要求成立了招商组,本部门一把手担任组长,并明确副职担任副组长,具体分管招商引资工作,截至6月末统计,17家部门(单位)已经就项目投资达成了较为明显的合作意向,涉及合作项目17个,总投资额18.97亿元;22家部门(单位)正在与企业积极洽谈对接。

    下一步一是持续加大调度。进一步夯实各地、各部门招商主动性、能动性,浓厚全盟全员招商引资氛围,持续加强对驻外招商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精准度和高效性。切实强化对招商联络处、联盟等重要平台、抓手的管理调度,对发挥作用不好的及时作出调整,确保平台真正为我所用,见到实效。二是持续做足内功。进一步对盟内及周边地区的产业状态进行完善更新,及时掌握“一手”招商信息资源,提出精准招商建议,为盟委、行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各旗县市和各招商组提供精准服务。三是持续办好活动。抓好下半年既定举办的第六届丝博会、第三届校友经济论坛暨全国高校校友走进阿尔山活动、第四届五湖四海兴安人恳谈会等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提前筹备谋划,借助活动契机,不断扩大招商合作成果。四是持续强化举措。进一步丰富招商方式,在放大云招商云推介模式效应上想办法、出实招,提升和扩大我盟招商品牌效应和热度。组织开展全盟区域合作招商引资直播推介月活动,督促各地加大线上线下洽谈对接力度,打破招商地域空间壁垒,实现质和量的突破。

    盟发改委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综合协调部门,将不断完善工作方式,广泛收集各地典型案例和好的经验做法,结合我盟实际对标对表,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实。精心组织定向服务市场主体和助企纾困活动,广泛听取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精准宣传各项惠企政策,发挥好“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及时帮助群众和企业解决各类诉求。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2022年7月6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谷立民
    承 办 人 姓 名:李鑫
    承 办 人 电 话:13704796260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铁西北路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 0482-8269728 传真: 0482-8269704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发改委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03 蒙ICP备2000102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42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