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盟发改委 时间:2023-08-29 17:20:38 点击量:
办理结果:(C)
兴发改办函提字〔2023〕4号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盟政协关于我盟公立幼儿园开设课后延时服务及寒暑假留园服务
提案的答复
杨永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盟公立幼儿园开设课后延时及寒暑假留园服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 教育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830号)文件要求,我盟在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了课后服务项目,但目前幼儿园阶段还未开设该项服务。此项服务待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后,我委积极配合制定相关的收费标准。
感谢您对我盟公立幼儿园开设课后延时服务及寒暑假留园服务的关心和支持!您所提出来的建议,我委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谷立民
承 办 人 姓 名:李颖
承 办 人 电 话:0482-8269733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铁西北路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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