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盟发改委 时间:2023-08-29 15:41:12 点击量: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行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对《内蒙古自治区浏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2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铁西北路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 0482-8269728 传真: 0482-8269704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发改委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03 蒙ICP备2000102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42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