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给予清出本省建筑市场的处理

发布时间:2016/10/25|来源:青海高法|专栏:联合惩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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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青海省省外入青建筑施工和工程监理企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省外进青建设队伍的业绩考核工作。通过对547家省外进青建设队伍在综合管理、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诚信行为(含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考核,以“青建工[2012]90号”文公布。其中:“甘肃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给予清出本省建筑市场的处理,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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