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立欠薪信用联动惩戒机制 四类欠薪行为将上“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6/04/10|来源:本站原创|专栏:联合惩戒案例

分享到:

明年1月1日起,江苏省将率先建立欠薪信用联动惩戒机制。江苏省人社厅与省信用办、省编办、省住建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的意见》,四类严重欠薪行为将列入“黑名单”。

《意见》明确,用人单位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二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达三个月以上且拒不改正的;或者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追诉标准的;或者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承包人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但拒不垫付的;或者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或分包人拖欠劳动者工资且拒不改正的。这四类行为为严重欠薪行为,将列入“黑名单”,即通过记录、披露、约束,加大市场主体失信违法的成本。

 

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严重欠薪单位和自然人,省人社厅、省信用办、省编办、省住建厅、人行南京分行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联动惩戒措施,在日常监督管理、采购招标、评先评优、信贷支持等工作中,对其进行制度性约束,限制其参与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等。同时通过社会公示,为劳动者和经营者与其招工行为或交易行为提供信用信息参考,使其增加经营成本和失信成本。

“通过部门联动强化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等手段,形成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主体自治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格局。”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