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政务诚信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2/07/21|来源:兴安盟税务局|专栏:政务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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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和盟委行署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发挥政府部门诚信表率示范作用,坚持依法行政、勤廉高效、守信践诺,全面提升税务部门政务服务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税务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纪律、严守职业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行为操守,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为中心,强化服务意识、信用意识,营造风清气正、守信践诺良好氛围,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有效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第一方阵表率作用。

二、坚持依法行政。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职责,切实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利。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制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三、依法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税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优质高效服务。实施纳税人满意度提升工程,大力推行电子税务局、蒙速办、手机APP等“互联网+税务”服务,不断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环节、提高办税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严格执行纳税服务 “首问责任制”,综合运用大厅导税、税费协同热线、企业走访辅导等,及时办理和答复纳税人、缴费人的申请和咨询;深化“放管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作,严格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依法规范办理涉税事项;切实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最多跑一次”“限时办结“非接触式”等办税等便民纳税缴费服务举措。

五、严格执法监督。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依法开展税收执法和税务检查。执法人员统一持证上岗,做到文明公正执法,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税务监管。全面推行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六、严守廉政底线。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着力构建”“政商关系。绝不以权谋私、以税谋利,不接受服务管理对象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不以任何形式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索、拿、卡、要。

七、主动接受监督。全面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局长信箱和上监督二维码,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地税费协同热线,以及好差评系统,认真受理纳税人缴费人投诉和差评,快速核实解决投诉事项,对违反政务诚信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全盟税务系统承诺践诺情况进行监督。

盟税务受理电话:0482-8240650

监督举报二维码

 

 

 

                         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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