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单位负责人:陈全平
财务负责人:刘玉凤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盟国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监测全盟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预测预警、信息引导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体格收费政策,提出盟价格调控目标;承担规划全盟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推进全盟经济结构整,组织拟定约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全盟社会发展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对接。
(二)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委现有行政机构编制管理证3个,核定编制59人,实配55人。
具体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编制44人,实配42人;兴安盟价格成本调查队,核定编制4人,实配3人;兴安盟价格监督检查局,核定编制11人,实配10人。
行政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证6个,核定编制40人,实配29人。
具体情况:兴安盟发展研究中心,核定编制10人,实配10人;兴安盟价格认证中心,核定编制4人,实配3人;兴安盟招商信息中心,核定编制4人,实配4人;兴安盟节能与应对气候变化中心,核定编制6人,实配2人;兴安盟发展计划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核定编制8人,实配7人;兴安盟建设项目评审中心,核定编制8人,实配3人。
纳入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17年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本级 |
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
2 |
兴安盟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 |
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
3 |
兴安盟价格监督检查局 |
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
4 |
兴安盟发展研究中心 |
全额拨款参公单位 |
5 |
兴安盟价格认证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6 |
兴安盟招商信息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7 |
兴安盟节能与应对气候变化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8 |
兴安盟发展计划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9 |
兴安盟建设项目评审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公开表1——表8
第三部分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7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17年收支总预算为1212.49万元,其来源为财政拨款(包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5.6万元)。主要用于盟发改委及其所属不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
二 、关于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为1212.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2.49万元,占比100%。收入比2016年增加262.9万元,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改革后工资增长、新增公务交通补贴。
三、关于2017年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部门预算总支出为121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2.49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10万元。基本支出比2016年增加252.9万元,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改革后工资增长、新增公务交通补贴。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212.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1212.49万元,占财政拨款的100%。收支比2016年增加262.9万元,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改革后工资增长、新增公务交通补贴。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212.49万元,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2.94万元,占支出的7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85万元,占支出的16%;住房保障支出85.7万元,占支出的7%。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12.49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26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32.94万元,比上年增加231.6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数为740.37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委本级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此项支出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73.99万元,增加原因为调入6人及工资改革后人员工资增长。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数为176.97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委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单位运行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此项支出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42.09万元,增加原因为工资改革后,人员工资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3.85万元,比上年增加15.57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数为193.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职工工资。此项支出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5.57万元,增加原因为新增1名退休人员及工资改革后人员工资增长。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5.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此项支出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5.66万元。增加原因为工资改革后,计算基数增长。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36.25万元。比2016年增加54.1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增公务交通补贴。
七 、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6.16万元,占总支出的2.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4.4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万元。三公经费总体预算比2016年减少14.04万元,降低了34.93%。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按照公车改革的要求,大幅减少保留公务用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八、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说明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17年预算未涉及政府采购资金预算安排。
按照兴安盟公车改革的有关要求,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保留公务用车7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兴安盟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指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四、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