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6-11-22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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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署办公厅:

  年初以来,我委按照盟委、行署有关要求,以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目标,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要措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较好的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传达学习会议精神

  每次重要会议结束以后,我委都及时召开全体干部大会或委务会,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就下步主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我委作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部门,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能,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力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认真盘点、精心谋划,做好政务公开和服务工作。

  二、政务公开列入议事日程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委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机制。二是列入议事日程。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必要工作加以研究和执行。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开展渗透到每项日常工作中来,保证了这项工作的经常性。

  三、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的主要内容及途径

  一是明确公开内容。我委通过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了政策法规、工作制度、机构设置、主任信箱;科室职能、办事指南、发改动态、服务承诺、领导分工;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区域经济、经济运行等内容。保证了这些公开内容能够让全社会了解。二是主要公开形式。我委开通了门户网站,有专门人员负责网站的运行、更新和维护,使网站发挥了单位门户作用。派2名业务骨干入驻盟行政审批大厅,围绕我盟的经济和固定资产投资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提高审批工作时效,创新审批服务方式,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创新审批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全力做好审批服务。做到了接待来者无距离、受理审批无障碍、真情服务无差错、维护荣誉无投诉。精简审批要件,变承诺时限审批为即办,把所涉及项目要件表格化,形成审批服务流水作业,提高了审批效率。三是落实考核责任制度。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内容作为主要领导和负责人考核晋升的一项重要依据,同时列入科室先进评比指标,严格兑现奖惩。

  四、主要开展的工作

  (一)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一是经行政审批领导小组研究,我委行政审批办公室设在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由主要领导兼任,使整个行政审批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管理轨道。二是按照盟委、行署的行政审批提速、提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历年来办件的实际情况,经过委领导充分讨论和酝酿后出台关于缩减审批项目的决定并加强行政审批时效的建设,大大地推进了我委行政审批时效建设的步伐,提速、提效明显。1、审批类项目7个工作日内办结;2、核准类项目5个工作日内办结;3、备案类项目3个工作日内办结。截至11月中旬受理项目共34项。三是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和完善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真正形成了用制度规范审批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们还全面公开了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审批依据,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阳光施政。

  (二)加强学习完善制度

  为了更好更快为社会各界服务,我委严格通过定期业务学习来提高理论水平,对政策性及法律性要求强的有关业务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用扎实的理论基础作为指导,确保了各项审批和转报工作顺畅有序的进行。我委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工作制度汇编》、《盟发改委政务公开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充实和调整。

  (三)切实加强门户网站建设

  按照区、盟两级门户网站评估体系的有关要求,我委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从实际出发,将网站的日常维护、栏目设置、信息更新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丰富网站内容,不断更新网页栏目和内容,使我委门户网站更加贴近我盟实际,发挥了其在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便于公众快捷获取所需内容的作用,使之成为我委面向公众的高质量服务窗口。今年,通过门户网站发改动态、价格管理、信息快递、政策法规等栏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123条,并积极为有关部门、单位提供信息查阅服务。

  (四)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行政复议

  今年,我委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分别涉及价格监督检查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其中,涉及价格监督检查行政复议案件中,综合科在充分考虑申请人的诉求以及复议案件的公平性原则,经请示领导同意后,组织筹办了我委历史上第一次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为我委行政复议决定提供了重要参考。

  (五)公开“权责清单”

  一是在盟行署、委机关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兴安盟“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二是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布盟本级“权责清单”, 盟本级行政权力及责任事项30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1项、行政强制措施1项、行政强制执行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监督检查4项、其他权利7项。三是及时公布自治区、盟本级相关政策性法律法规。

  (六)不断加大物价管理工作政务公开和服务力度

  1、做好成本调查工作。一是较好地完成了我盟2015年度大豆玉米粳稻农产品成本汇总、农户存粮、农资购买、农户种植意向3次调查任务。二是开展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生鲜乳成本调查任务。为政府制定支农、惠农政策或宏观调控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兴安盟社会福利院床位及护理费定调价成本监审项目;乌兰浩特市医院停车场收费成本监审工作;科右中旗南鼎乌苏污水处理中心污水处理费调价成本监审;科右中旗客运站、突泉客运站、阿尔山客运站、扎赉特旗音德尔客运站站务费调价成本监审;乌兰浩特一中、乌兰浩特二中和乌兰浩特朝鲜族学校住宿费的调价成本监审。在开展以上成本监审工作中严格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为规范我盟收费工作提供依据。

  2、做好价格检查工作。严格保证12358价格举报电话有专人值守,节日期间办理手机转移接听。今年,全盟共接待受理价格举报件,其中:价格咨询件,立案件。办结率为100%。

  3、做好价格管理工作。一是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我盟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的需要,结合目前我盟乡镇集中供热价格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我委分别对科右前旗、扎赉特旗、乌兰浩特市、突泉县和科右中旗15个乡镇集中供热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为下一步治理、整顿和规范乡镇集中供热价格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二是对全盟各旗县市污水处理费改革进展情况、改革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典型经验及成效,以及下一步推进改革工作的安排及拟采取的政策措施、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调研。三是对乌兰浩特市怡园小区、乌兰浩特市烟草小区、乌兰浩特市石油小区和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东苏嘎查(自然村)居民阶梯电价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四是组织专门人员通过走访市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1家盟级医院、1家市县级医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社会零售药店、1家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招标平台中标价格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上报给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七)认真办理盟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

  认真办理了盟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共答复了盟政协第84007号、第84009号、第84094号提案。针对提案内容与分管领导认真分析研判,并就涉及全盟高物价、计量收费供热能源和全盟供热费实行价格调整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走访供热企业、用热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归纳总结,高质量,按期完成了盟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五、下步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我委将继续加大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细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的长效和常态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政务信息公开新情况、新动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业务系统建设,推动内外网联动互通,完善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服务功能,增强政民互动交流。

  (四)进一步做好项目审批工作。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大厅的职能,将项目的咨询、审批作为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工作来做。

  (五)进一步完善网站群建设模式,提高网站建设效率,通过门户网站群信息更新动态监控机制,全面掌握各子站信息更新和网上政务公开情况。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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