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200011634690H/2022-0002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兴发改函字〔2022〕70号
成文日期 2022-12-06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2-12-06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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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盟发改委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发展改革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管”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对全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委上下形成了党组领导、纪检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制度体系,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一是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力度,健全落实报审报备通知和督促机制,切实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组织我委法律顾问参加合法性审查工作,2022年6月以来累计审查十余次,有效提高了审核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是落实依法审查会议审议事项。对会议审议的决策事项及涉法内容进行认真研究,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进行审查,以法律为准绳,提出具体法律意见建议,保障我委通过会议所作出的决策合法合规合理是依法严格审查合同类文件。以相关法律依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对各类合同类文件严格把关,切实防止发生法律纠纷,依法维护盟发改委的合法权益。年初以来共审查拟签订的合同(协议)15件,并提出相关修改意见或建议30余条,切实有效提升了依法决策水平。

(三)健全普法队伍,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聘请专业法律顾问。聘请法学专家、学者为讲师,开展法律“七进”讲座;聘请专业法律顾问配合业务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以科室干部为主体,设立“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结合“干部到乡”工作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完善人员名录库成立煤炭、电力行业专家库,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属地能源部门申报后由盟发改委进行审查,确定专家库成员,2022年2月对专家库成员进行了补充。通过建立完善的专家检查执法团队,保障执法过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三是提高执法公开透明度针对涉及行政监督检查事项全部纳入抽查范围。检查结果通过应急管理部综合信息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公示。并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内蒙古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综合信息化系统,对所监管的煤矿企业生产活动进行实时监督检查,依法依规落实好自身的监管职能。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工作制定兴安盟《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同时,在信用中国网(兴安盟)网站公开信用修复流程,通过国家信用修复系统及时受理本地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组织召开2022年企业信用修复暨诚信典型选树培训会议,对136个市场主体参加培训。依法依规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企业积极关注自身信用状态,加强诚信管理,提高诚信意识,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形成整个社会崇尚法治,依法依规经营的良好社会风尚。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兴安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探索推行节能审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本年度盟级及旗县市发改委共批复节能审查意见21个同时积极入驻行政审批大厅,配合行审局工作梳理并公布我委代办帮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努力做好简政放权工作。三是法制化优化营商工作成效显现。盟发改委围绕《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3.0版),第一时间组建专班、明确专人,深入研究学习各项举措,逐条细化分解,制定了400条落实措施,确定了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印发了《兴安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实施方案》。同时积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策落实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将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做法逐步上升为制度规范,以法治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障各项改革依法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我盟共上报申请完成政策举措179条,提交完成率为98.90%。自治区截至二季度审核通过49条,创新举措25条、表彰11条。

)强化措施创新形式,深入推进普法学习宣传。一是强化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盟发改委高度重视“八五”普法工作,形成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普法工作小组。坚持把推进“八五”普法、建设法治政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动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盟委全面依法治盟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及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员干部“三学一课”、机关全体干部集体学习计划之中。全年组织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内容学习4次。二是落实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盟发改委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主题活动相结合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党支部为单元,将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支部总体学习计划,强化对《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形成了机关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包联社区、帮扶嘎查进行法制宣传4次。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按照盟委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开展了“4.15国家安全日普法宣传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传活动”“命案防控专项法治宣传月活动”“贯彻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 存在问题

盟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距《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和依法治国的目标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能够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但相关的程序执行有待加强,效果有待提高二是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识有待加强。需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充分调动干部职工了解法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一)对标对表中央精神,按照盟委、行署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盟委、行署的工作要求上来。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监督考核。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加强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法律知识和宪法法律意识教育加强宪法实施监督,使宪法精神在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各环节都得到充分体现。

(三)厉行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将合法合规性审查作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探索践行公职律师制度,整合优化服务范围,调整激励考核标准。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后的评估工作机制。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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