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盟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008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07-1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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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低产林改造、促进樟子松嫁接红松产业发展进程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委职能职责,现针对提案中关于以工代赈的工作内容答复如下:
     一、以工代赈工作推进情况

我盟以工代赈工作重点从三个方面推进,一是争取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以工代赈项目;二是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三是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实施以工代赈项目

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来源是两个渠道,一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二是中央预算内资金。2024年初至今,全区以工代赈资金共下达3.82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2.19亿元、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1.63亿元),我盟争取以工代赈资金587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2650万元、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229万元),占全区15.4%,排名全区第三,预计可带动群众务工960人,发放劳务报酬达到1200万元左右。

(二)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以及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

2023年全盟重点工程项目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项目共16个,总投资22.3亿元,主要涉及高标准农田、交通、低产经济林改造等领域,共吸纳务工人员5286人,发放劳务报酬3604万元。2023年我委形成《在经济林建设项目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实现增收增绿两不误,生计生态双受益》典型案例,并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纳入到《新时期以工代赈工作指引》作为典型做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二、对提案中关于推广以工代赈相关建议的答复

推广以工代赈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加强对接沟通和通力协作,确认项目是否能够纳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和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清单,推广以工代赈项目的资金安排由具体实施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统筹落实。我委今年已会同盟交通局、水利局、农牧局、林草局联合印发了《兴安盟2024年度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项目清单》,共涉及20个项目,预计可吸纳务工人员21775人,发放劳务报酬32926.46万元,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在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灾后恢复重建等领域全力推进推广实施以工代赈模式,促进农牧民就业增收。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全力做好以工代赈方式推广。针对农村基础设施、生态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谋划更大范围推广以工代赈模式,联合相关部门梳理《推广以工代赈项目清单》,高位推动、高频调度,切实落实广大农牧民通过以工代赈模式参与重大工程建设,获得工资性收入。

二是广泛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重点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尽量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组建施工队伍进行建设。

三是加强以工代赈工作协调调度。加大跑区进京力度,积极争取2024年以工代赈中央资金支持,同时建议各部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或安排专项资金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按期调度政府投资项目以工代赈实施情况。切实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强化政策宣传解读,规范以工代赈方式推广各环节的认定标准,及时协同解决以工代赈方式推广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盟发改委作为推进以工代赈工作的综合部门,将不断完善工作方式,始终坚持把解决群众就业增收问题作为以工代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刻把握“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督促指导各旗县市加快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进度,有效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渠道,实现以工代赈项目促进群众就业增收、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激发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的综合成效。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2024年6月27

  单位负责人签章:谷立民

   名:董国帅

   话:1394897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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