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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两书同达“小举动”发挥“大作用”

来源:兴安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07-24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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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主体受到行政处罚后,即使缴纳罚款,失信仍然是客观存在的,相关失信信息会在各级信用网站上进行公示。

  近日,盟发改委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发现不少经营主体受到行政处罚后,没有真正意识到信用修复的重要性,对信用修复的政策、条件、程序等不了解,没有及时进行信用修复,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埋下隐患。直到企业办理财政资金补贴、招标投标、项目申报、评先评优、申请银行贷款等事项时受到限制,才发现存在还未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临时修复又来不及,从而错失商机。针对这一痛点,兴安盟发改委以诚信建设工程为引领,进一步强化信用赋能,联合盟市监局、盟政数局印发《关于印发兴安盟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信行为纠正后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的通知》率先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减少“失信”成本。

  “两书同达”工作机制,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盟直、旗县两级行政机关在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告知失信主体该行政处罚信息将被公示的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信用修复政策等内容,引导和帮助失信主体第一时间关注和完成信用修复,避免可能因为信用修复不及时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让“小举动”发挥“大作用”,实现处罚与修复“齐步走”,为企业送上“定心丸”。回应企业信用修复现实需求的同时,努力体现政府部门宽严相济的原则导向和温情处罚、为企解忧的价值遵循,为市场主体申请解除信用约束措施、重塑信用、重返市场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积极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兴安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下一步,盟发改委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原来“等着”企业上门进行信用修复的工作方式,转变成主动为企业服务,全程指导企业进行线上信用修复。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处罚相对人的“信用关爱”,减少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及时帮助企业重塑信用,努力形成令企业感到“安心、舒心、暖心”的良好营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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