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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诚立业 守信共行】兴安盟发布第二批“立信兴商 守信安商”守信联合激励主体名单

来源: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11-0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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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守信激励应用基础建设,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携手24个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印发〈兴安盟“立信兴商 守信安商”守信联合激励备忘录〉的通知》,守信激励措施广泛覆盖各类主体,让更多守信主体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优惠和奖励,从而激发全社会的守信意识,更好发挥守信激励制度的价值引领导向和促进公共利益增长作用,形成社会多元主体共同践行“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理念的良好氛围。

  兴安盟“立信兴商 守信安商”联合激励主体发布以来,让守信者切实感受到信用的价值,创建惠民便企应用场景34个。在分级分类监管领域、政务服务、劳动用工领域、融资服务等领域,为守信激励主体办理“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事项1052项,累计免缴保证金686万元,累计放贷金额2.45亿元。为守信激励主体提供便利服务,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兴安盟充分发挥守信激励的引导作用,不断优化信用体系建设评价体系,注重深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为守信激励主体提供坚实的保障。经兴安盟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旗县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推荐,企业自愿申报,兴安盟发改委严格审核并核对内蒙古自治区公示2024年第五批诚信典型名单后,确定18家企业为兴安盟第二批“立信兴商 守信安商”守信联合激励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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