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1-26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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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fgw.xam.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482-826973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本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6条,本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通过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送消息963条,通过网站发布政策法规类信息31条,发展改革动态类信息105条,通知公告类信息73条,重大项目类信息17条,价格监管类信息31条,经济运行类信息3条,机关党建类信息43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回应机制,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件答复工作, 2024年我委接到依申请公开信件7条,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均已答复。发生行政复议1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公开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工作秘密,从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防范信息汇聚或关联后引发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深入推进门户网站集约化,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推动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不断凝聚发改系统正面宣传力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委办公室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凡应该公开而没有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规范,政策解读不到位的,限期整改;二是我委确定专人对门户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网站安全防范等有序开展自查,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全年共进行安全巡检4次,坚持每日阅网,强化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检查、维护,杜绝错链、断链,确保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宽。政府信息公开多采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未能满足群众日益增加的个性化信息公开要求,未能充分实现以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促进政务服务优化持续提升的要求。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着力加强现场解答、 电话解答等咨询渠道建设,更好适应群众获取信息习惯,持续优化咨询服务,切实回应群众关切,满足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2024年我委收到政协提案16件,已全部答复。答复结果在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全部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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