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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盟级成品粮承储企业遴选招标公告

来源:兴安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7-16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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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兴安盟盟级成品粮承储企业遴选的潜在投标人应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06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X2025037

  项目名称:兴安盟盟级成品粮承储企业遴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及分包

包号

包名称

服务要求

1

1000吨盟级储备成品粮承储

兴安盟辖区内遴选1家承储企业,承储1000吨盟级储备成品粮(成品大米或面粉)。详见招标文件。

2

780吨盟级储备成品粮承储

兴安盟辖区内遴选1家承储企业,承储780吨盟级储备成品粮(成品大米或面粉)。详见招标文件。

注:1.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即本项目投标人可单一投标或各包段全部投标,但仅允许中其中1个包。若在本项目中两个及以上分包的评审结果均排名第一,则按照分包顺序依次排序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第一包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则自第二包起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如递交投标文件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时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继续进行评审;如只有一家时,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进行评审。

3.如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规则出现部分包段没有符合条件的中标人时,此类包段将采取兼投兼中规则,继续进行评审。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兴安盟分行批准后下达的储备计划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仓储设施在兴安盟境内;

  2.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仓储单位备案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2023、2024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则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仓储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如需贷款的投标单位,须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农发行)设立基本账户、且信用状况良好,经农发行评定信用等级在L14级(含)以上,并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

  8.投标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金融监管规定的不良记录;

  9.没有违反国家粮食政策法规、未发生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事故;

  10.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717日至202507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4楼)

  方式:通过邮件获取

  售价:本次采购文件的售价0元。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获取文件时出具附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2.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时出具附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提供企业仓储设施在兴安盟境内的证明文件;

  5.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仓储单位备案证明

  6.如需贷款的投标单位,须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农发行)设立基本账户、且信用状况良好,经农发行评定信用等级在L14(含)以上,并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提供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的证明文件

  7.没有违反国家粮食政策法规、未发生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事故提供辖区粮食主管部门盖章的“没有违反国家粮食政策法规的记录、未发生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事故的说明”

  注:

  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纸)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邮件获取: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nmggxzb@126.com,并电话联系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全称所投项目包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审核通过后填写登记表,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电子形式发送给提供齐全资料的投标人。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806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08060930(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4楼开标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邮寄递交。

  现场递交:

  1.投标单位如采用现场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递交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递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4楼

  邮寄递交:

  1.递交时间:投标文件交截止时间前

  2.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4楼

  3.接收单位: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4.  人:殷杰

  5.联系电话:0471-3292882/13451345314

  6.投标单位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寄出至代理机构收到所需要的时间,可以提前送达,但必须派送到指定邮寄地址。邮寄方式推荐使用顺丰快递,投标单位应自行核实快递到达情况。由于物流原因导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其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邮寄投标文件时,应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固,邮寄包装写明公司名称,防止投标信息泄露。如果发生投标文件破损、丢失等情况,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3投标单位应明确寄件人的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xam.gov.cn)、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https://nmg.gcycloud.cn)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称: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繁星大厦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金旭 李家骐

  联系方式:0482-826196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4楼

  联系方式:0471-3292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帅、李宏然、殷杰

    话:0471-3292882

  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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