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200011634690H/2025-0000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盟发改委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5-07-24 09:20:56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报送《2025年执法督查工作计划暨 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7-24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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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根据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5年执法督查工作计划暨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粮执法2025〕2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了兴安盟2025年执法督查工作计划暨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将《方案》随文报送。

  附件:2025年执法督查工作计划暨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实施方案

  2025年2月17日

  附件

  2025年执法督查工作计划暨

  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5年执法督查工作计划暨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粮执法2025〕2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了兴安盟2025年执法督查工作计划暨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要求, 2025年继续“铁拳行动”贯彻于执法督查工作始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监管模式,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年度工作会议要求,持续深入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持续释放强监管信号,守好北疆粮仓。

  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组长由兴安盟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领导担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员由各相关室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粮食物资督查科,推进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坚持把执法督查工作和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督导一体化推进。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明晰执法主体资格,梳理细化权责清单,严格依法行政

  积极配合各级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主体的性质、执法主体类别、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等基本情况同时,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监管事项标准化工作方案》要求,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权责清单梳理,将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依法依规设定的监管事项的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层级、设定依据等全量纳入内蒙古“互联网+监管”平台,并按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努力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严格依法依规依职责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工作和“铁拳行动”。

  (二)加强请示报告,积极沟通协调,切实配齐配强执法队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四类主体和人员”不得开展行政检查。要将国家行政检查的新规定、新要求主动向兴安盟、行署和编办等相关部门汇报,要依据自治区党委编办与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管理职能的通知》内粮发〔2023〕7号要求,努力实现“各盟市从事粮食行政管理的人员应不低于本轮机构改革前人员数量的85%各旗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双随机一公开’的需要”目标,确保日常的入企行政检查能够正常开展,确保属地发生的案件能够有资格办理。

  (三)加强理论学习,开展业务培训,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素质

  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要求,要将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本系统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好“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系统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平台”线上与线下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完成规定课程和学时,要将粮食安全保障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流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熟练运用。要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兴安盟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分类分级分层或跨部门开展业务培训,深入开展“全员学法活动”确保每名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努力提升各级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

  积极拓展监督举报渠道,创新监管方式,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铁拳力量

  继续加大《内蒙古自治区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拓展外部监督、社会监管渠道,动员社会参与政策性粮食购销领域监管;加大12325 监管热线举报线索核查力度,加强举报案件办理、审核和分析充分发挥举报热线监测预警功能,针对拖欠售粮款问题,持续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提速查办,坚决杜绝退件、超期等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案件查处“前哨阵地”机制,通过官方公布旗县区举报热线电话等方式,缩短流转环节时间,实现案件线索第一时间了解、第一时间化解、第一时间处置,把基层和基础工作做扎实,不回避问题、不上交矛盾,减少对国家12325处置压力;加强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刑事司法衔接,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一体化沟通协调和对接合作机制;充分运用好信息化系统,加速推进“非现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以人防技防结合提升监管效能;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提出“管业务就要同时管监管、管安全、管风险”的要求,从被动履职向主动履职转变从单一履职向综合履职转变,进一步健全事前事中事后职责明晰、分工明确、协同发力、权威高效的全链条监管执法体系。将库存检查和粮食购销行政检查纳入《兴安盟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计划》积极协同财政、农发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发挥监管合力,努力构建盟市、旗县分工协作力量互补的粮食监管合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力量铁拳。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专项检查与重点抽查并举,强 化对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惩戒作用

  聚焦主责主业,压实粮食监管主体责任。按照监管新模式要求,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强化事前合规指引,事后执法回访,建立风险全程管控新格局。按照国家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年度库存检查、秋粮收购检查等综合检查,强化政府粮食收储、轮换、销售等环节日常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等信息化手段,深入开展“穿透式”日常监管,紧盯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深入开展源头治理,严惩违法违规问题,始终保持强监管的高压态势,确保政府储备粮的绝对安全加强粮食流通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售粮款等坑农害农行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行政执法监督贯穿于执法督查工作和“铁拳行动”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每名执法人员必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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