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盟政协 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第0135号提案的 答复

来源: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8-01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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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C)

  兴发改办函提字〔20257号

  刘蒙委员:

  您在盟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第0135号提案《关于兴安盟大力发展低空经济产业的提案》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政策环境。今年以来,我委已按照盟委、行署工作部署,陆续出台了兴安盟低空经济产业链“政策扶持清单”、“要素保障清单”等的保障性政策,并将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引才育才机制、强化用地保障等3项支持保障措施纳入《兴安盟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为支持我盟低空经济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经我委会同盟交通运输局研究,计划由盟交通运输局在2025年制定出台《兴安盟无人机作业备案管理办法》《兴安盟低空运营安全规范》等政策文件,在2026年实现所有政府及企业作业无人机备案并实现“一站式”监管,确保实现我盟低空经济安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关于拓展应用场景。我委已牵头起草《兴安盟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确定了以“低空+文化旅游”为突破口,以“低空+农牧林水”、“低空+飞行培训”为核心的应用场景发展模式,并分年度制定了“低空+文化旅游”、“低空+农牧林水”、“低空+飞行运动”、“低空+行业监测”等共计10个应用场景的工作任务及发展目标,对推动我盟低空应用场景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关于加强宣传引导。我委将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宣传部门共同努力,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新媒体矩阵等方式加大对低空经济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宣传力度,使低空经济这一概念逐步走进社会各界人士的视野中,为发展低空经济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办人姓名:李斯奇

  承办人电话:1884816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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