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兴发改办函提字〔2025〕9号
王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风电+”差异化新能源商业增长模式的提案》(第001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地区风电资源优势方面
(一)风能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兴安盟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东接黑龙江省,南邻吉林省,西连锡林郭勒盟,北与呼伦贝尔市毗邻,地形呈“北高南低、西高东低”态势,全盟10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为5.6—8.5米/秒,年平均利用时间超过2800小时,风功率密度400瓦/平方米,无破坏性风速,风能分布相对集中,属二类风能资源区,适宜大规模开发利用。截至2025年6月,全盟新能源并网装机779.7万千瓦(风电584.6万千瓦)、在建装机936.3万千瓦(风电923万千瓦)、待建新能源装机243.1万千瓦(风电119.1万千瓦)。此外,
经测算目前全盟剩余风电可开发规模超过800万千瓦,潜力巨大。
(二)产业链建设发展情况。目前,兴安盟已形成从风机零部件制造到整机组装、运维服务的完整产业链,现已建成的金风科技、东方电气等5家装备制造企业,具备年生产风电发电机组能力180万千瓦,风机叶片575套、风机塔筒15万吨。此外,聚焦满足盟内、供应周边、辐射东北的发展定位,我盟编制完成了《风光氢储装备制造业招商图谱》,谋划招引“风电、光伏、氢氨醇、储能”装备制造项目,涉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128家,涵盖新能源装备主机设备及组件40余类产品,目前已对接多家意向企业,致力打造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条。
二、关于“风电+”应用的具体措施方面
(一)“风电+绿色化工”。兴安盟以金风科技为龙头,正在开展新能源在化工领域延伸应用,重点推进自治区级批复的风电制氢氨醇示范项目,支持鼓励企业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提高产品市场认可度和竞争力。同时,全力支持绿氨、绿甲醇项目按照项目备案规模参照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配置新能源规模,上网电量比例参照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政策执行,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利用绿电制氢合成绿氨、绿甲醇,填补交通燃料和化工原料的低碳需求,提升附加值,全力打造蒙东地区绿色氢氨醇供应基地。
(二)“风电+生态治理”。立足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战略定位,兴安盟印发了《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推进方案》,科学利用科尔沁沙地,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等绿色清洁能源,计划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达到300万千瓦,实施沙化土地治理面积47.2万亩,总投资约114亿元,分三期实施。其中2024年实施光伏治沙项目90万千瓦、治沙面积14万亩,目前50万千瓦光伏项目已建成投运,40万千瓦风电项目正在加快建设,计划下半年投运。二期、三期正在开展前期论证工作,计划2027年底前建成投运,计划实施沙化土地治理面积22万亩,实现生态修复与能源开发双赢。
(三)“风电+乡村振兴”。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风电和自然人、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推动新能源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同步在加快推进盟城投科右前旗5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谋划实施“驭风行动”试点分散式风电项目,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乡村振兴。
下一步,兴安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要把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做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在新能源领域“再造一个工业内蒙古”的部署要求,按照盟委把新能源作为重塑工业格局新引擎的具体安排,聚焦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进一步放大我盟新能源资源优势,全力抓重点、扬优势、寻突破,以新能源开发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再次感谢您对兴安盟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6月30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 办 人 姓 名:李傲日格乐
承 办 人 电 话:0482-8269737
无障碍
长者模式

打印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