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兴发改办函提字〔2025〕16号
邢俊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科尔沁沙地歼灭战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提案中“全力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升绿电就地消纳能力”的答复
全面实施新能源倍增工程。推进建设百万千瓦级风电、光伏等上网消纳型新能源项目,积极探索园区“绿电直联”创新路径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模式,加快推动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持续深化跨区域开发新能源项目合作,因地制宜加快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发展,谋划推动“绿电进京”配套新能源大基地,为建设高效益、智能化的两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提供有力支撑。协同推进传统产业绿电替代。提高增量负荷绿电比例,围绕新能源产业链开展精准招商,吸引电价敏感型、绿电偏好型企业项目集中落地兴安,扩大绿电消纳基本面。探索新增大负荷绿电应用试点,促进新增用电负荷直接消纳新能源。积极探索存量负荷绿电替代,指导存量高载能企业制定绿电替代工作方案,在满足系统接入和电力流向等要求的前提下,与电网公司协商,以远近结合、因地制宜、自我消纳为原则,规划布局一定规模的新能源项目,释放存量项目的绿电消纳潜力。
二、对提案中“加强电网基础设备设施建设”的答复
兴安电网现有500千伏变电站5座、线路2382公里。220千伏变电站17座、线路2172公里。66千伏变电站94座,线路3024公里。形成了以特高压电力通道为骨干,500千伏变电站为核心,220千伏变电站旗县市全覆盖,66千伏变电站布点均衡的电网网架结构,为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着坚强可靠的电力支撑。
三、对提案中“发挥绿电招商优势,推动新能源与经济高效协同发展,提升绿电应用广度”的答复
围绕内蒙古自治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氨醇一体化、工业园区绿色供电、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等六个实施细则,兴安盟鼓励以市场化方式为新增负荷产业项目批量配置、集中布局建设相应规模的新能源项目,促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比例消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对兴安盟的定位,现正在通过“资源本地化消纳(风光+生物质)—技术高端化突破—产业集群化布局—基建网络化联通”四维联动,加快建设东北地区产能最大、产业链最全的绿色氢氨醇基地。目前,金风200万千瓦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绿色甲醇项目设备安装已进入收尾阶段,计划9月份建成试车,预计2027年底将建成145万吨大型绿色甲醇生产基地。同时,我盟正在推动中核风电制氢、华电风电制氢制甲醇、远景风电制氢制氨等一批绿色氢氨醇项目年内开工建设。
四、对提案中“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参与‘东北松辽清洁能源基地送出华北工程’”的答复
同时,我盟启动实施“绿电进津”外送通道。为解决我盟电力送出受限局面,加快推进呼伦贝尔市与兴安盟“绿电进津”项目尽早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
下一步重点工作,今后兴安盟规划的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光伏项目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展板下及其周边防沙治沙,不再安排额外的治沙任务,风电项目一律不再安排异地治沙任务。我盟将深挖绿电本地消纳以及促进清洁能源跨区域外送消纳,打通内蒙古东部向京津冀地区输送清洁电力的通道,破解电力送出受限难题。同时加快推进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新能源项目建设,全力构建新能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同融合的发展格局。
最后,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2025年6月26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 办 人 姓 名:王明
承 办 人 电 话:0482-8269723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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