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高爱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兴安盟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助推兴安盟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下达资金情况
截止目前,“十四五”以来累计帮助争取各类资金0.56亿元,用于支持职业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包含实训厂房2栋,为学院产教融合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二、强化政策引导 积极争取资金
针对我盟产教融合联合体建设重点项目,一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职业教育为专项债券资金重点投向领域,下步涉及学院其他符合专项债券投向要求的项目,我委将继续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二是谋划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加强谋划设备以旧换新项目,按要求申报超长期国债资金。三是2025年是“十四五”最后一年,即将迎来“十五五”时期,我委将根据国家、自治区政策调整,按照项目所属领域,在产教融合联合体等方面继续大力争取相关国家、自治区资金。
三、深化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
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按照自治区发改委有关工作要求,培育具有较强带动引领示范效应的企业,推动我盟企业积极申报自治区产教融合试点企业,为我盟产教融合联合体建设提供支撑。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依托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大水利/能源/资源回收利用/农牧业等项目以及重大课题研究等培养高层次创新型资源节约型人才。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涉及水利、能源、工业等重点领域科技创新研究,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充分发挥阿尔山论坛、国家部委帮扶、京蒙帮扶等平台作用,建立高层次人才区域合作交流机制。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更加重视业绩和成果的创新型要求。
大力引育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所需各类人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分类及认定参考标准》进行划分,对应人才类别落实相关待遇。持续实施“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培养计划”,支持“双碳”人才领衔科技攻关任务,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给予科研经费支持。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单位盖章
2025年7月10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 办 人 姓 名:刘岩
承 办 人 电 话:0482-826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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