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份,兴安盟主城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0.4%,比全国(0.2%)高0.2个百分点、比全区(0.1%)高0.3个百分点。
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8类消费品和服务中,同比上涨的4类分别为:衣着类上涨2.5%、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3%、医疗保健类上涨3.5%、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15.5%;同比下降的4类分别为:食品烟酒类下降0.9%、交通和通信类下降2.8%、居住类下降0.1%、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下降0.9%。
1至10月份同比累均下降0.4%,比全国(0.2%)低0.6个百分点、比全区(-0.3%)低0.1个百分点、比全年调控目标2%低2.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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