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份,兴安盟主城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1.3%,比全国(0.8%)高0.5个百分点、比全区(1.2%)高0.1个百分点。
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8类消费品和服务中,同比上涨的5类分别为:食品烟酒上涨2.3%、衣着类上涨2.5%、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3.3%、医疗保健类上涨3%、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19%;同比下降的2类分别为:交通和通信类下降3%、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下降1.4%;同比居住类持平。
1至12月份同比累均下降0.2%,比全国(0.8%)低1.0个百分点、比全区(1.2%)低1.4个百分点、比全年调控目标2%低2.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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