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增量配电网项目
投资运营主体优选工作的公告

来源:兴安盟发改委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电力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能发电力〔2024〕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710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增量配电网项目配电区域的公示》等文件精神及有关工作安排,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优选服务机构就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增量配电网项目投资运营主体开展公开优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优选方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优选服务机构:内蒙古恒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优选内容:通过优选确定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增量配电网项目投资运营主体

  二、申报要求

  项目建设地点:乌兰浩特市

  项目配电区域划分:

  1.地理范围:兴安增量配电网园区位于兴安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规划范围为:盛西路、兴锡大道以东,开发区东大街、振业街以北,创业街、敬业街以南,盛园路以西,总规划面积约为8.74km²,边界清晰,区域完整。

                           

                                    图一 配电区域地理范围示意图

  2.划分界线:配电区域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园边界范围进行划分,位于盛西路、兴锡大道以东,开发区东大街、振业街以北,创业街、敬业街以南,盛园路以西。

                           

                            

                                    配电区域边界测绘图及测绘坐标

  项目建设内容:配电区域内规划建设一座220千伏变电站、三座66千伏变电站及线路配网等。

  三、优选流程

  发布优选公告→申领优选文件→递交申报材料→优选评审→优选结果公示。

  (一)发布优选公告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https://fgw.xam.gov.cn/)发布优选公告。

  (二)企业申领优选文件

  有申报意向的企业按照申领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经优选服务机构审核确认后,以邮件方式将优选文件发送给企业。

  (三)递交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按照优选文件要求编制申报文件,并按照申报文件递交要求,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范围内递交申报文件。

  (四)优选评审

  优选服务机构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根据项目分项评分之和得出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高低依次进行排序。

  (五)优选结果公示

  优选评审完成后,在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s://fgw.xam.gov.cn/)将候选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

  四、企业资格要求

  (一)申报主体

  1.申报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2.申报企业如用集团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参与申报,应取得并提供其上级总公司(集团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二)信用要求

  1.“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项目优选文件申领要求

  申领人员需将本人身份证、申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企业信用资料扫描为一个PDF格式的文档发送至邮箱13694713813@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xx公司申请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增量配电网项目投资运营主体优选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优选服务机构收到邮件后在24小时内将优选文件发送至申报企业对应邮箱。优选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放,不接受现场领取优选文件

  、时间及地点安排

  1.企业报名和申领优选文件时间:2026128日—23日每日上午9:00-12:00,14:30-18:00。

  2.申报企业递交申报材料时间:2026年2518:00前(北京时间)。

  3.申报企业递交申报材料地点:申领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包含所需附件)纸质版材料五份(需胶装成册)和与纸质版相同的电子版材料U盘两份,送达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7楼会议室,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委托方: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铁西北大街路繁星大厦9楼910办公室

  优选服务机构:内蒙古恒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7楼

  联系人:于经理

  联系方式:13694713813

  电子邮箱:13694713813@163.com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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