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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兴安盟“十五五”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部门:兴安盟发改委 征集开始时间:2026-01-23 16:11:49 征集结束时间:2026-02-23 16:11:49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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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自治区发改委和盟委、行署关于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工作部署,加快构建兴安盟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制度体系,我委牵头编制完成《兴安盟“十五五”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诚邀各有关单位、行业企业及广大市民提出宝贵建议,共同推动规划科学完善、落地见效。

  一、规划核心框架

  规划以“保护优先、市场运作、系统推进、创新引领”为原则,聚焦生态产品“价值评价—经营开发—保护补偿——措施保障”全链条,明确以下重点内容:

  1.基础支撑:建立生态产品信息普查与动态监测机制,健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体系,摸清兴安盟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产品底数;

  2.价值转化:拓展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路径,培育绿色种养、生态旅游、碳汇交易等新业态,完善生态产品供需对接与品牌化建设;

  3.机制创新: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水权、排污权等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强化绿色金融支持;

  4.保障措施:从组织协调、资金保障、人才培育、信息赋能等方面,夯实规划实施基础,推动GDP与GEP“双增长、双提升”。

  二、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3日(共30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xamfgwhz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兴安盟“十五五”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专项规划》意见反馈+单位/个人名称”;

  2.书面信函:邮寄至乌兰浩特市繁星大厦1029,收件人:邹玉欣,联系电话:0482-8269724,信封注明“规划意见反馈”;

  3.在线留言:通过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意见征集”栏目直接提交建议;

  4.联系电话:0482-8269724(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四、其他事项

  1.为便于沟通核对,反馈意见时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可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2.征求意见稿可通过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平台下载查阅;

  3.我们将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和研究论证,合理吸纳融入规划修订内容,感谢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参与!

  附件:兴安盟“十五五”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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