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政协兴安盟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 0109 号(经济管理类)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兴安盟发改委

  兴发改办函提字〔2026〕1号

  孙堂龙委员: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全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兴安盟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我委切实履行全盟绿色低碳发展牵头职责,将能耗、碳排放、再生资源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出台《兴安盟“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围绕“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主线攻坚发力。资源减量化方面,推动实施乌钢双高棒等 12 个节能技改项目,培育博源化工为全区煤化工首家国家级水效领跑企业,新能源装机占总装机 77%,年消纳绿电 40.8 亿度;废弃物资源化方面,2025 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57.5%,秸秆综合利用率 91.8%,粪污综合利用率 88.03%,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产业再利用方面,总投资 54 亿元的金风绿氢制甲醇项目有序建设,扎赉特旗两座生物质电厂年消纳秸秆 60 万吨、发电 4.45 亿千瓦时,全盟7 座污水处理厂年产再生水 800 万吨以上,循环发展成效显著。

  下一步,我委将紧扣四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一是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启动“十五五”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二是推进金风风光制绿氢甲醇一体化项目投产,打通园区绿电直供通道;三是推动乌兰浩特、阿尔山建筑垃圾资源化场站建设,力争 “十五五” 资源化利用率超 50%;四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与绿色信贷,强化项目资金保障。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6日

  联系人:张士彬  联系电话:1363479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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