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全区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情况通报

来源: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12-12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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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

    2023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紧密结合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区价格主管部门高质量完成农畜产品成本调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与人保财险的各项合作,更好的反映我区农牧业生产变化情      况,服务农牧业现代化发展。现将全区2023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考核办法》(发改办价格〔2014〕2523号)的相关规定,我委对2023年全区种植业、饲养业、畜牧业的农畜产品常规调查、专项调查、直报调查等调查数据上报、分析及报告采用和种植意向、存售粮、农资购买意向等调查工      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汇总,评选出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个单位为2023年度全区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辽市科尔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赤峰市松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请各地对照全年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详见附件),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顺应新形势、适应新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农本调查质量,推动我区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 2022年度常规调查工作情况表

  2.2023年度专项调查工作情况表

  3.2023年度直报调查工作情况表

  4.2023年度农产品成本调查情况综合汇总表

        附件:1.2.3.4.2023年度农本情况.xlsx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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